近日,加拿大政府根據《加拿大環境保護法》(CEPA)2023年新增的第76(1)條規定更新了公眾提交評估申請的流程。該規定指出,任何人(包括進口商,生產商,消費者等等)均可向環境部長和衛生部長提交物質評估申請,以確認該物質是否符合CEPA第64條的環保與健康風險標準。部長們可以批準請求并將該物質添加到優先計劃中,或者拒絕請求。
那么CEPA第64條的符合標準是什么?相應的物質評估申請該如何提交?本文將對此進行詳細解釋。
CEPA第64節的標準
根據CEPA進行的評估必須考慮現有的物質數據,以確定該物質是否正在進入或可能在某些條件下進入環境并造成下述影響:
1. 對環境或其生物多樣性有或可能有直接或長期的有害影響;
2. 構成或可能構成對生命所依賴的環境的危險;或
3. 在加拿大對人類生命或健康構成或可能構成危險。
如該種物質被確定符合第64節的標準,或將被實施風險管理措施。
具體申請流程
1.申請前準備
在提交評估請求前,建議先進行物質名錄查詢,以確認所需評估的化學物質是否已列為未來的優先評估對象(具體網址可聯系我們獲得):
- 確認該化學物質是否已列入《加拿大本國物質清單》(DSL),或是否被特定法規文件引用。
- 確認該化學物質是否已列入優先化學物質清單(PSL1 & PSL2)。
- 確認化學品管理計劃(CMP 2006-2024)下的優先化學物質狀態:公眾可查詢自2006年以來關于某化學物質的處理記錄,或其未來的處理預案。
化學品管理計劃(CMP 2006-2024):
- 確認該化學物質是否列入CEPA附表1:根據CEPA第64條,評估后認定對人類健康或環境造成威脅的化學物質將被列入此附表。
CEPA附表1:
https://www.canada.ca/en/environment-climate-change/services/canadian-environmental-protection-act-registry/substances-list/toxic/schedule-1.html
- 確認該化學物質是否列入非法定化學物質清單:這些化學物質在評估后被認定為有害,但尚未列入CEPA附表1。
非法定化學物質清單:
2.提交評估申請
預計于2024年夏季,加拿大將在其官方網站上發布一份帶有操作指南的評估申請表格。申請人需要填寫此表格并通過電子郵件提交,以完成申請流程。
3.評估申請記錄
加拿大官方將在相應官網上提供查詢評估申請記錄的功能,用戶可通過此功能查詢以往提交的評估請求及其結果,確保透明度和可追溯性。
4.響應周期
用戶提交申請后,環境部將在90天內回復是否將該物質納入優先評估計劃,此決定將指導是否需要對該物質實施風險管理措施。有關部門可同意該請求,并將該物質列入優先考慮計劃,也可駁回該請求。
過往評估記錄
自2023年6月以來,加拿大政府已陸續接收到三項相關的評估請求。其中兩項獲得批準,分別涉及輪胎添加劑N-(1,3-二甲基丁基)-N'-苯基對苯二胺(6PPD)和尾礦池使用的環烷酸;而另一項請求,針對化學尾跡的評估,則因“缺乏確鑿證據”被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