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根據GHS第8修訂版對GHS分類標準CNS 15030進行修訂,涉及化學品分類及標示-總則等22個文件,如果相關企業有意見,最遲應于6月16前提交相關意見。以下為本次修訂的核心內容:
- 新增一項分類標準,CNS 15030-29退敏爆炸物。退敏爆炸物是UN GHS第6修訂版增加的一項分類,后續版本保留了這個分類。在CNS 15030-29征求意見稿中,退敏爆炸物定義為經過退敏處理以抑制其爆炸性,使其不會整體爆炸也不會過快燃燒,因此不會被歸類為爆炸物危害分類的固態或液態爆炸性物質或混合物。根據校正過的燃燒速率,把退敏爆炸物分為4類。明確“退敏爆炸物”標簽信息,并按照分類信息要求不同的警示語,同時給出相應的危害說明和防范說明。在附件里給出退敏爆炸物的判定邏輯。
- 修訂了CNS15030-2易燃氣體的類別歸屬,原本的1類拆分成1A和1B類,把發火氣體,化學不穩定氣體歸類到易燃氣體1A類別里面。
- 修訂了CNS15030-3的名稱從氣溶膠改成氣溶膠與加壓化學品,引入了加壓化學品的定義,其定義為:裝在除氣溶膠噴灌之外的其他壓力容器里,在20℃條件下用某種氣體加壓到等于或高于200Kpa的液體或固體。加壓化學品中液體或固體的含量超過50%,如果氣體的含量超過50%時,通常視為加壓氣體。另外給出氣溶膠的三個子分類和加壓化學品的三個子分類的象形圖,警示語和危害說明,并在附件里給出加壓化學品的判定邏輯。
- 修訂了CNS 15030-17中急性毒性的定義,暴露時間從之前的24h內或經呼吸暴露4h改成一次性或短時間。粉塵和霧滴暴露途徑,引入空氣動力學質量中位粒徑(MMAD)。
- 修訂了CNS 15030-18關于皮膚腐蝕和皮膚刺激的定義,通過分層法來評估分類,可以采用數據有人體和動物數據,體外測試數據,read-across,QSAR等,分別賦予不同的權重。引入了體外測試方法OECD 430,431,435和439來對化學品進行皮膚腐蝕和刺激性分類。
- 修訂了CNS 15030-19關于嚴重眼損傷和眼刺激性的定義,引入了體外測試方法OECD 437,438和460來對化學品進行嚴重眼損傷和眼刺激分類。
其他一些相應的標準部分也進行了部分文字上的修訂,但整體而言,不會對企業的分類和標簽產生較大影響。有出口相關業務的企業需要仔細研讀官方發布的GHS標準修訂意見,預計該修訂稿大概率會通過。屆時,企業需要根據情況,及時修訂SDS和標簽,包括對依據的新標準,時間等做相應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