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蘇連云港市一家長反映,五個月大的女嬰使用了福建歐艾嬰童健康護理用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噯嬰樹”品牌的“益芙靈多效特護抑菌霜”后出現面部腫大、汗毛濃密等癥狀,被南京市兒童醫院診斷為“類庫欣綜合征”,變“大頭娃娃”。事件的起因是女嬰在母嬰店游泳時,有員工向女嬰父母推薦了益芙靈多效特護抑菌霜,表示該產品能治療寶寶濕疹、發紅、發痛。
“益芙靈”此款產品送檢到相關檢測機構后三次檢測結果顯示,樣品中一項糖皮質激素氯倍他索丙酸酯的含量逼近乃至超過30(mg/kg),遠超國家標準。事件發酵后,迅速引起了有關部門的注意。福建漳州市衛健委1月8日發布通報稱,衛健部門已責令涉事企業召回涉事產品,涉事企業已暫停生產,并通知經銷商對所有涉事產品下架。此事件備受關注,福建漳州、江蘇連云港兩地衛健委、市場監管局等多部門介入。福建歐艾嬰童健康護理用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益芙靈多效特護抑菌霜”和“開心森林”兩款產品共1200瓶,分別銷往江蘇宿遷和連云港,目前正召回檢測。
“益芙靈”這款產品的生產企業福建歐艾嬰童健康護理用品有限公司取得的生產企業衛生許可證號為閩衛消證字(2017)第0010號,可生產消毒劑類、消毒器械類、衛生用品類等消毒產品。該產品屬于第二類消毒產品中衛生用品的抑菌產品類,檢測指標主要為抑菌作用,不具備皮膚病治療效果,且相關國家法規和標準也有規定生產企業和經營企業不應該對消毒產品做任何有關治療疾病、減輕或緩解疾病、抗炎、消炎的宣傳。
“益芙靈”此款產品中違規添加的“氯倍他索丙酸酯”又名“丙酸氯倍他索”屬于糖皮質激素類物質,而糖皮質激素類(皮質類固醇)是《化妝品安全技術規范》(2015版)中的禁用組分。在藥品方面,丙酸氯倍他索可作用于皮膚病,外用適用于慢性濕疹、神經性皮炎、銀屑病、掌跖膿皰病、扁平苔蘚、盤狀紅斑狼瘡等糖皮質激素外用治療有效的瘙癢性及非感染性炎癥性皮膚病,但其使用具有嚴格的標準,且嬰兒及兒童不宜使用。該藥可能導致相關不良反應:長期、大面積使用可因藥物的累計吸收作用,出現糖皮質激素所致的全身性反應,出現庫欣綜合征,表現為多毛、痤瘡、滿月臉、高血壓、骨質疏松、精神抑郁、傷口愈合不良等,兒童長期使用可抑制生長發育。
“大頭娃娃”事件牽動了眾多父母的心,如何給孩子選購護膚品成為熱議話題。不少家長表示,購買時基本依賴網絡評價和熟人推薦,自身缺乏判斷能力。那么化妝品、消毒產品和藥品的定義分別是什么?消費者如何快速查詢了解經主管部門批準備案的產品的詳細信息呢?
1.消毒產品
定義:消毒是指用化學、物理、生物的方法殺滅或者消除環境中的病原微生物,使其達到無害化的處理,能達到消毒效果的叫消毒劑,對病原微生物的殺滅能力用殺菌率來衡量,至少應≥99.9%。消毒產品包括消毒劑、消毒器械(含生物指示物、化學指示物和(滅菌物品包裝物)、衛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醫療用品。
查詢平臺:全國消毒產品網上備案信息服務平臺
2. 化妝品
定義:是指以涂擦、噴灑或者其他類似方法,施用于皮膚、毛發、指甲、口唇等人體表面,以清潔、保護、美化、修飾為目的的日用化學工業產品。
查詢平臺: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
3. 藥品
定義:是指用于預防、治療、診斷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調節人的生理機能并規定有適
應癥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質,包括中藥、化學藥和生物制品等。
查詢平臺: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
消費者也可通過一些官方APP查詢相關產品的合規信息。例如 “中國藥品監管”、“化妝品監管”等。
杜絕“大頭娃娃”事件的發生,一方面,百姓要謹慎選購產品,對產品包裝上的信息看仔細,了解以上提到的消毒產品、化妝品、藥品定義與區別,通過合規網站查詢資料,保障自身權益;另一方面,作為關乎百姓生活的企業、商家和相關機構,對于生產銷售和要上市的產品要負起責任,走正規的流程合規上市,不鉆法律法規空子,營銷符合市場需求和政府機構要求的產品。“大頭娃娃”事件警醒世人,良好的市場風氣和健康的市場環境需要各個組織的共同努力,希望此類事件不再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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