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歐盟委員會發布官方公報(EU)No 358/2014,修訂了歐洲化妝品法規No 1223/2009附件Ⅱ,限制物質清單新增尼泊金異丙酯、羥苯異丁酯、羥苯芐酯、4-羥基苯甲酸苯酯、戊烷基對羥苯甲酸酯5種對羥基苯甲酸酯類物質。
此外,修訂案還規定二氯苯氧氯酚在漱口水中使用最大濃度為0.2%,在其他化妝品如牙膏、手皂、撲面粉中使用最大濃度為0.3%。羥基苯甲酸及其鹽和酯類作為單酯中的酸用于制作配制品中的最大濃度為0.4%,作為混合酯中的酸最大允許濃度為0.8%。2014年10月30日前,不符合新規的化妝品仍可在市場上正常銷售,2015年6月30日起,所有市場上流通的化妝品必須符合新規。(來源:國家質檢總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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