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23日,歐盟向世界貿易組織(WTO)發布G/TBT/N/EU/872/Rev:1通報,擬對歐盟化妝品法規 (EC)No 1223/2009 中的化妝品禁用物質清單(附錄 II)和限用物質清單(附錄 III)進行修訂。此次修訂主要是針對化妝品中某些納米材料的使用,增加了禁止膠態銀(納米)和限制羥基 磷灰石(納米)的提案。征求意見時間截止為2023年7月22日,擬生效時間為其在《歐盟官方公報》上公布20天后。
相比較于此前歐盟向WTO發布的 G/TBT/N/EU/872 通報(發布于2022年2月11日),此次歐盟將膠態銀(納米)納入禁用物質清單(附錄 II)中;將原本在G/TBT/N/EU/872通報中納入附錄 II的羥基磷灰石(納米)修訂為限用物質清單物質(附錄 III)。
根據規定,此修訂條款正式生效9個月后,不合規化妝品不得投放歐盟市場;修訂條款生效18個月后,不合規化妝品不得在歐盟市場上出售。
1. 通報擬將以下物質納入化妝品禁用物質清單(附錄 II)中:
名稱 | CAS號 | EC號 |
苯乙烯/丙烯酸(酯)類共聚物(納米) 苯乙烯鈉/丙烯酸(酯)類共聚物(納米) | 9010-92-8 | 927-710-1 |
銅(納米)、膠態銅(納米) | 7440-50-8 | 231-159-6 |
膠態銀(納米) | 7440-22-4 | 231-131-3 |
金(納米)、膠態金(納米) 硫代乙氨基透明質酸金(納米) 乙酰基七肽-9膠態金(納米) | 7440-57-5 [1] 1360157-34-1 [2] -[3] | 231-165-9 [1] -[2] -[3] |
鉑(納米)、膠態鉑(納米) 乙酰基四肽-17膠態鉑(納米) | 7440-06-4 [1] -[2] | 231-1161-1 [1] - [2] |
2. 通報擬將羥基磷灰石(納米)列入化妝品限用物質清單(附錄 III)中:
物質信息 | 使用限值 | ||||
名稱 | CAS號 | EC號 | 產品類型 | 最大使用濃度 | 其他 |
羥基磷灰石(納米) | 1306-06-5 | 215-145-7 | a)牙膏 b)漱口水 | a)10% c)0.456% | 對于a)和b):不得用于可能導致最終使用者吸入肺部的應用中。 僅允許使用具有以下特征的納米原料; -由棒狀顆粒組成,其中至少95.8%(顆粒數)的縱橫比小于3,其余4.2%的縱橫比不超過4.9; -顆粒沒有被涂覆或表面改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