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蘭環境保護局(EPA)對化妝品標準的建議修訂征詢意見,該標準對個人護理產品中的有害物質作出了要求。
建議修訂的內容包括:
1. 標簽應包括所有制造商的原始來源或批量代碼的信息,以確保消費者或監管機構可以識別任何產品以便有問題時可以召回。
2. 納米材料必須清楚地表明產品的配料表上,括號內的“納米”一詞。
3. 如果制造商,進口商或經銷商意識到,已在新西蘭市場上銷售的美容產品會對人類健康帶來風險后,他們必須通知環保局提供的不遵守的詳情及采取的糾正措施。
4. 通過歐盟的“防腐劑”,“著色劑”和“紫外線過濾劑”的定義。
該修訂依據歐盟最新化妝品產品法規,該新法規將在2013年取代目前歐盟化妝品指令。
公眾評議截止到2012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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