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塑的一個重要意義在于拯救海洋
1907年貝克蘭發明酚醛樹脂開啟塑料時代以來,塑料給人們生活帶來了極大便利,但由于其難以分解處理也產生了嚴重的環境問題。塑料制品主要包括塑料薄膜、板片、塑料管及其附件、泡沫塑料、包裝箱及容器、日用制品等10個子行業。聯合國環境署2018年的一份報告稱,全世界總計生產出的90億噸塑料制品中,被循環利用的只有9%,約12%被焚燒。其余79%最終堆積在垃圾填埋場或流入自然環境中。垃圾填埋場或丟棄到環境中的塑料垃圾有可能經河流、下水道流入海洋或被風吹入海洋。在海上漂浮著的垃圾中,其中85%都是塑料垃圾。塑料垃圾降解時間非常漫長,甚至達到400-500年。現已在全球233種海洋生物(包括100%海龜物種、36%海豹物種、59%鯨魚物種、59%海鳥物種,以及92種海魚和6種無脊椎動物)消化道內發現有微塑料顆粒的存在。據聯合國環境規劃署(UNEP)報道,到2050年,預計99%的鳥類都會食用塑料。進入魚類等海洋生物體內的塑料還會經由食物鏈,最終抵達人類的餐桌。雖然人體攝入的微塑料進入消化系統后會很快排出,目前科學上尚無證據表明微塑料會對人體健康產生直接危害,但微塑料因粒徑小、比表面積大,可能吸附大量的重金屬和有機污染物,通過食物鏈富集中對整個生態系統帶來潛在影響。
什么是微塑料?
2004年,英國普利茅斯大學的湯普森等人在《科學》雜志上發表了關于海洋水體和沉積物中塑料碎片的論文,首次提出了“微塑料”的概念,通常認為粒徑小于5毫米的塑料纖維、顆粒或者薄膜即為微塑料,實際上很多微塑料可達微米乃至納米級,肉眼是不可見的,因此也被形象地比作海洋中的“PM2.5”。微塑料分為初生微塑料和次生微塑料兩大類。
初生微塑料 是直接生產作為產品或原料的塑料顆粒。主要包括塑料/樹脂顆粒的工業原料、含有微塑料顆粒或塑料微珠的工業化產品,例如藥物、拋光料、個人護理品(化妝品、洗面奶、牙膏和沐浴露)等。
次生微塑料 是大型塑料制品經過海浪、紫外線等物理、化學和生物降解過程碎片化形成的塑料顆粒。包括陸地塑料垃圾,海洋旅游、海洋漁業以及船舶運輸、海上鉆井平臺等海上作業帶入。人工合成纖維紡織品洗滌過程中產生的塑料微粒纖維也是次生微塑料的重要來源。
我國塑料垃圾及微塑料管理
我國是世界上最大的塑料生產和消費國,每年生產塑料原材料一億多噸,塑料消費制品則有6000多萬噸。我國目前塑料垃圾管理相關的法律、行政法規及行業標準主要有:
- 1995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法》;
- 2001年,由原國家經貿委發布的《關于立即停止生產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的緊急通知》(以下簡稱“禁塑令”);
- 2007年,《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限制生產銷售使用塑料購物袋的通知》(以下簡稱“限塑令”);
- 2007年,由原國家環保總局發布的《廢塑料回收與再生利用污染控制技術規范》;
- 2017年,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禁止洋垃圾入境推進固體廢物進口管理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
目前還沒有專門針對微塑料管理的立法,但我國近幾年已經著手開展相關的管理工作。主要有:
- 2017年,“海洋垃圾和微塑料研究中心”在國家海洋環境監測中心成立,開展與海洋垃圾和微塑料監管相關的技術、方法和管理對策研究。
- 2017年,原環境保護部(現生態環境部)發布的《環境保護綜合名錄(2017年)》將“添加塑料微珠的化妝品和清潔用品”“塑料微珠添加劑”列入“高污染、高環境危險”產品名錄,但《環境保護綜合名錄(2017年)》對塑料微珠并未做出限制使用的要求;
- 2019年3月25日,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決定下達2019年第一批推薦性國家標準計劃,包括《化妝品中塑料微珠的測定》。
- 2019年10月30日,國家發改委發布的《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將于2020年1月1日正式實施,其中第三類淘汰類中規定:“含塑料微珠的日化用品,到2020年12月31日禁止生產,到2022年12月31日禁止銷售”等;
- 2020年1月16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和生態環境部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見》。按照“禁限一批、替代循環一批、規范一批”的思路,推進三項主要任務,分2020年、2022年、2025年三個時間段完成任務目標。
- 2020年3月,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發布《化妝品中塑料微珠的測定》(征求意見稿)標準,對塑料微珠的定義、檢測標準和方法等進行了說明。
2020年4月10日,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有關部門組織起草了《禁止、限制生產、銷售和使用的塑料制品目錄(征求意見稿)》并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此次公開征求意見的時間為2020年4月10日至2020年4月19日。 該目錄包括6類禁止生產、銷售的塑料制品與7類禁止、限制使用的塑料制品。
禁止生產、銷售的塑料制品
1.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購物袋 |
超薄塑料袋主要成分為聚氯乙烯(PVC)。多來自于回收的廢舊塑料及工業廢棄物和醫療垃圾。 |
2.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農用地 禁止其他非農業用途的,厚度小于0.01 毫米的不可降解塑料薄膜(如包裝類塑 料薄膜)用于農田地面覆蓋。 |
成分為聚乙烯(PE)。極難回收的難點在于分選和除去雜質及附著在薄膜表面的其他物質。 |
3.以醫療廢物為原料制造的塑料制品 可回收輸液瓶(袋)的回收利用按國家衛生健康委有關規定執行。 |
醫療廢物分為感染性廢物、損傷性廢物、病理性廢物、化學性廢物和藥物性廢物。醫療廢棄物的處理,必須要有資質的專業公司回收,經過2000度以上的高溫焚燒后再進行埋填。違規回收的醫療廢物通常制成塑料顆粒,然后加工生產織網袋、菜袋、口杯、洗臉盆、衛生盆、懸浮地板等日用塑料制品和兒童玩具。 |
4.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 |
主要由聚苯乙烯(PS)加氟利昂或丁烷發泡劑制成。1995年國家禁止使用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但2013年又被解禁。 |
5.一次性塑料棉簽 不包括相關醫療器械 |
以不可降解塑料棒為基材制造的一次性棉簽。 |
6. 含塑料微珠的日化產品 為起到磨砂、去角質、清潔等作用,有意添加粒徑小于5毫米的固體塑料顆粒的淋洗類化妝品 (包括沐浴劑、潔面乳、洗手液、香皂、剃須泡沫、磨砂膏、洗發水、護發素、卸妝水/油) 和牙膏、牙粉。 不包括由產品外包裝無意帶入 、不起特定功能的塑料顆粒 |
市售的一支磨砂洗面奶可能含有超過30萬顆的塑料微珠。塑料微珠有球型、片狀、多邊形多種形狀,通常由有機高分子聚合物組成,其中約93%為聚乙烯,另外聚丙烯、聚苯乙烯、聚甲基丙烯酸甲酯等也可以歸為塑料微珠成分。塑料微珠在個人護理用品與化妝品中一般起到兩種作用。第一種是在淋洗類產品中起到磨砂、去角質、清潔等物理摩擦作用,這是早期塑料微珠最主要的功能。第二種是在防曬、底妝和彩妝產品中,起到改善膚感的作用。 聯合國環境規劃署倡導的《保護海洋環境免受陸地活動影響全球行動計劃》(The Global Programme of Action for the Protection of the Marine Environment from Land-based Activities (GPA))在2015年發布了一份報告,題為Plastic in cosmetics(化妝品中的塑料)舉例了一些在個人護理產品和化妝品中常用的符合微塑料定義的聚合物成分及其功能,如下表1所示(不僅限于禁用于淋洗類化妝品的塑料微珠成分)。 |
表1個人護理產品和化妝品中常用的符合微塑料定義的聚合物成分及其功能
禁止、限制使用的塑料制品
7.不可降解塑料袋 不包括基于衛生及食品安全目的,用于 裝盛散裝生鮮食品、熟食、面食等商品 的塑料預包裝袋、連卷袋、保鮮袋等。 |
傳統塑料袋通常不可降解,其主要原料是石油副產品聚乙烯(PE)與聚丙烯(PP)。可降解塑料是指在生產過程中加入一定量的添加劑(如淀粉、改性淀粉或其它纖維素、光敏劑、生物降解劑等),使其穩定性下降,后較容易在自然環境中降解的塑料。降解塑料主要分為光降解塑料、生物降解塑料、光生物降解塑料。生物降解塑料成為目前主流的降解塑料種類。 |
8.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 餐飲服務中使用的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盒 (含蓋)、碗(含蓋)、杯(含蓋)、盤、碟、刀 、叉、勺等 |
1. 到2020年底和2022年底,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的要求不包括餐飲打包外賣服務。 2. 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不包括預包裝食品使用的一次性塑料容器。 |
9.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 餐飲服務中用于吸飲液態食品,一次性使用的不可降解塑料吸管 |
1. 不包括相關醫療器械。 2. 不包括牛奶、飲料等食品外包裝上自帶的塑料吸管。 |
10.賓館、酒店一次性塑料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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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飯店、賓館、招待所客房等場所使用的易耗塑料制品 ,包括塑料梳子、牙刷、肥皂盒、 針線盒、浴帽、洗滌護理品容器(如浴液瓶、洗發水瓶、潤膚霜瓶等)、洗衣袋等。 |
11. 快遞塑料包裝-不可降解的塑料包裝袋 |
大部分是由廢料直接再生,一般呈現灰色或黑色。因粘貼了塑料膠帶和運單較難回收,最終會和生活垃圾一起被焚燒或填埋。 |
12. 快遞塑料包裝-不可降解的一次性塑料編織袋 |
以 2018 年為例,我國快遞行業共消耗塑料類包裝材料 85.18 萬噸,其中塑料薄膜袋(包括填充薄膜)69.43 萬噸,編織袋 5.47 萬噸,珠光袋 1.11 萬噸,泡沫箱 1.10 萬噸,膠帶 8.07 萬噸。 |
13. 快遞塑料包裝-不可降解的塑料膠帶 |
紙箱類包裹膠帶纏繞量約為 1.5-2 米,大多存在過度纏繞的現象。2018年快遞消耗膠帶總長度超過 398億米 ,可以繞地球赤道996圈。 |
全球禁塑行動
- 塑料微珠
2015年,聯合國環境規劃署(UN Environment Programme, UNEP)在世界海洋日發布了一篇名為《化妝品中的塑料:我們是否正通過個人護理產品污染環境?塑料成分對海洋微塑料垃圾的貢獻》的報告終倡議在個人護理產品和化妝品中逐步淘汰使用塑料微珠。多個國家及地區開始呼應并采取相應的措施禁止塑料微珠在沖洗類產品中的使用。
歐 洲:荷蘭、英國、法國、瑞典、意大利、愛爾蘭等 |
2014.12: 荷蘭、奧地利、比利時和瑞典發表聯合聲明為了保護海洋生物將禁止在洗滌劑和化妝品中使用塑料微粒 2014:荷蘭政府宣布打算2016年底前禁止在化妝品中使用塑料微珠。成為最早在立法方面提出塑料微珠禁令的國家 2015.10.21: 歐洲化妝品及個人護理用品協會(Cosmetics Europe)建議在2020年前停止在磨砂及清潔用的沖洗式化妝品和個人護理用品中添加塑料微粒 2017.6.27: 歐盟委員會公眾咨詢減少微塑料進入海洋環境的政策 2018.1.9:英國禁止生產含塑料微珠的沖洗類化妝品和個人護理品法令生效 2018.6.19: 英國禁止銷售含有塑料微珠的沖洗型化妝品和個人護理產品 2018.1.1:法國禁止含塑料微珠的沖洗類化妝品上市 2018.7.16: 歐盟議會采提請歐盟委員會在2020年前禁止在化妝品、個人護理產品、洗滌劑和清潔產品中使用塑料微珠 2020.1.1:意大利禁止生產和銷售含有微塑料的沖洗類化妝品 2020.2.20: 愛爾蘭禁止制造、進口、出口或銷售含有故意添加的塑料微珠的沖洗類產品。《The Microbeads (Prohibition) Act》涵蓋個人護理產品、清潔劑以及家用和工業用磨料清潔產品和去污劑。該法令禁止在醫療產品和防曬霜中使用塑料微珠。愛爾蘭是第一個在家庭和工業清潔劑中禁止使用塑料微珠的歐盟國家。 |
美國 |
2015.12.28: 《Microbead-Free Waters Act of 2015》(PUBLIC LAW 114–114—DEC. 28, 2015)法案通過,禁止在美國生產和銷售含有故意加入塑料微珠的淋洗類化妝品; 2017.7.1: 所有制造商將不得再生產任何含有塑料微珠的沖洗類化妝品; 2018.7.1: 禁止引進或銷售任何含有塑料微珠的沖洗類化妝品;禁止生產既是非處方藥又是沖洗類化妝品; 2019.7.1: 禁止引進或銷售既是非處方藥又是沖洗類化妝品。 |
加拿大 |
2015.5.18: 禁止塑料微珠的銷售法案申請提出 2016.6.29: 實施塑料微珠列入列入加拿大環境保護法中的有毒物質名單 2017.6.2:《Microbeads inToiletries Regulations(SOR/2017-111)》發布,該法規于2018年1月1日生效。適用于任何個人用于頭發、皮膚、牙齒和口腔衛生清潔或者去角質的洗浴產品,包括化妝品、天然健康產品和非處方藥。 2018.1.1: 禁止生產或進口任何含有塑料微珠的化妝品,不包括天然保健品和非處方藥。 2018.7.1: 禁止銷售含塑料微珠的化妝品。禁止生產或進口含塑料微珠的非處方藥和天然保健品。 2019.7.1: 禁止銷售含塑料微珠的非處方藥和天然保健品 |
新西蘭 |
2018.6.7:禁止含塑料微珠的沖洗產品在該國的生產與銷售,適用于包括個人護理沖洗用品、家用、汽車和工業清潔產品。 |
澳大利亞 |
澳大利亞聯邦政府與個人護理、化妝品和清潔產品行業達成自愿在沖洗類個人護理和化妝品中淘汰塑料微珠的協議,希望到2018年7月1日完成淘汰 |
韓國 |
2017.7:禁止化妝品中使用塑料微珠 2018.7:禁止銷售含塑料微珠的化妝品 |
中國臺灣 |
2018.1.1: 禁止生產和進口含塑料微珠的產品,銷售禁令已于2018年7月1日生效 |
泰國 |
2020.1.1:禁止含有塑料微珠的化妝品的進口、生產和銷售。該禁令對新化妝產品自2020年1月1日起生效,對已上市的產品自2020年7月28日生效。允許已在市場上出售且含有微珠的化妝品的銷售至2020年6月28日 |
- 塑料袋和其他一次性塑料制品
塑料袋和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量大,回收利用率低,對土壤環境、海洋環境都產生了嚴重的污染。世界各國在限制塑料袋和一性次塑料制品的使用方面已經采取相應的政策。
歐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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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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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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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大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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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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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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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西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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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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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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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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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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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古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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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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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論和建議
- 塑料微珠禁令 對化妝品行業的影響
塑料微珠(Microbeads)屬于微塑料的一種。用于沖洗類產品的塑料微珠有許多天然或易于生物降解的替代品(如海鹽、椰子殼、燕麥、杏仁或可可巴油等皆是優質的天然去角質劑)。但在駐留型產品如彩妝和防曬產品配方中使用的膚感調節劑、填充劑以及成膜劑等很大一部分屬于廣義上的塑料微珠,且使用相當廣泛。短期內無完美的替代原料。中國塑料微珠禁令與其他國家一樣主要針對沖洗類化妝品。現市場上已經有一些替代成分可以使用并且國內企業使用量不大,一年的過渡期對國內生產企業來說還是能夠應對。不過塑料微珠禁令擴大到所有類別化妝品是必然的趨勢。全球化妝品企業應在配方和工藝改善上提早做好準備。
- 解決塑料微粒的污染 ,我們能做什么:
科學家預測,如果我們保持現在的消費習慣,2050年,海洋中的塑料總重將大于魚類總重。面對現在海洋塑料污染和微塑料問題,全球各國需展開全方位、多領域、深層次合作,共同維護海洋生態安全。同時,國家相關部門也需完善與塑料污染管控相關的法律,建立良好的廢棄塑料回收循環利用機制。“禁塑令”在緩解塑料污染上能起到一定的作用,但禁令并不能從源頭上解決白色污染問題,只有找到一次性塑料的代替物,使用可降解、無污染的環境友好型材料,才能制止塑料污染。
零售業從線下轉向線上的巨變和外賣生活方式的盛行是塑料垃圾增長的原因。快遞企業通過采取減少過度包裝、循環利用紙箱等措施減少塑料垃圾。我們每個人也應該從自身做起,改變日常生活中的一些消費習慣,減少廢棄塑料垃圾的產生。例如,
- 平時可以盡量避免、減少使用塑料袋和一次性塑料制品
- 盡量不要購買含有塑料微粒的個人護理用品, 可以選用一些天然成分的有機產品。2013年,聯合國環境署和英國的NGO野生動植物保護組織Fauna & Flora成功開發了國際版APP【 Beat The Microbead https://www.beatthemicrobead.org/】,消費者可以直接掃一掃就能查出個人護理用品中是否含有微珠顆粒。
- 首選天然纖維織品如如羊毛、全棉、絲綢、羊絨以及麻布。
【相關資料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