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16年第二階段全民健康生活方式開始,我國正式提出開展“三減三健”行動,提倡“減鹽、減油、減糖,健康口腔、健康體重、健康骨骼”專項活動。2019年6月24日國務院印發《國務院關于實施健康中國行動的意見》,從國家層面出臺《健康中國行動(2019—2030年)》,明確提出“減糖”的戰略目標。為深入貫徹落實健康中國行動,國家衛健委辦公廳印發的《健康口腔行動方案(2019—2025年)》也提出開展“減糖”專項行動。隨后中國飲品健康消費論壇發布了《健康中國飲料食品減糖行動白皮書(2021)》,在飲料食品中倡導“減糖”。為推動實施合理膳食行動,多個政府職能部門發布政策文件鼓勵全社會參與“減糖”。
一、從食品原料落實“減糖”政策
隨著全民健康生活方式的深入人心,“減糖”正成為越來越廣泛的共識,也是全球食品生產和消費發展的重要趨勢。“減糖”是指減少攝入添加糖(或稱游離糖),不包含天然水果中的糖和主食中的天然碳水化合物。添加糖是指人工加入到食品中的糖類,具有甜味特征,包括單糖和雙糖,常見的添加糖有蔗糖、果糖、葡萄糖等。那么以不被人體吸收或利用率較低的甜味物質作為甜味來源,降低食品中添加糖的使用量,不失為一種理想的“減糖”方式。近年來,越來越多具有代糖作用的食品原料被開發應用,比較熱門的有以下幾種:
1)L-阿拉伯糖
L-阿拉伯糖的甜度為蔗糖的50%-60%,甜感純正、柔和。L-阿拉伯糖在小腸中消化吸收率低,進入大腸后被微生物發酵產生短鏈脂肪酸,因此其攝入后不會導致血糖的升高。臨床試驗表明L-阿拉伯糖對蔗糖的代謝轉化具有阻斷作用,通過抑制水解雙糖的酶,降低對蔗糖的代謝吸收。
合規現狀: 目前L-阿拉伯糖已獲得我國新食品原料的批準。
原衛生部在2008年第12號公告中批準L-阿拉伯糖(來源于玉米芯、玉米皮等禾本科植物纖維)為新資源食品,使用范圍為除嬰幼兒食品以外的各類食品。
此后國家衛健委又終止審查了兩個L-阿拉伯糖的申請,審查結論為“實質等同”。其中一個與已批準公告的L-阿拉伯糖來源一致,另一個來源于阿拉伯樹膠。
2)低聚木糖
低聚木糖是β-1,4糖苷鍵連接的低聚糖混合物,其甜味與蔗糖相似,甜度是蔗糖的50%。由于人體消化系統中沒有水解β-1,4糖苷鍵的酶類,所以不能消化吸收低聚木糖,人體攝入的低聚木糖在大、小腸部位被有益菌利用,不會導致血糖升高和脂肪沉積。膳食中攝入低聚木糖既可以滿足人們對甜味的需求,又有利于維護人體健康。
合規現狀: 低聚木糖也已獲得我國新食品原料的批準,原衛生部在2008年第12號公告中批準低聚木糖為新資源食品,相關信息如下:
名稱 |
低聚木糖 |
主要成分 |
木二糖-木七糖 |
來源 |
小麥秸稈 |
結構式 |
|
生產工藝簡述 |
以小麥秸稈為原料采用蒸汽爆破法,經木聚糖酶酶解生產而成。 |
食用量 |
≤1.2克/天(以木二糖-木七糖計) |
使用范圍 |
各類食品,但不包括嬰幼兒食品。 |
3)D-阿洛酮糖
D-阿洛酮糖的甜度為蔗糖的70%,其熱量僅為蔗糖的10%左右,而且具有與蔗糖相近的口感,是一種理想的低熱量蔗糖替代物。當D-阿洛酮糖被攝入人體后,70%會通過尿液或糞便直接排出,無消化負擔,對人體不構成健康威脅。D-阿洛酮糖通過抑制脂肪肝酶和腸道α-糖苷酶,從而降低小腸對糖類的吸收來抑制血糖的上升并減少體內脂肪的積累。
合規現狀: D-阿洛酮糖尚未在我國獲得批準,但是生產企業的申報熱情很高,從2020年至今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在官網公布了三次D-阿洛酮糖的受理信息。而在國外,D-阿洛酮糖已在食品中有一定的應用,從合規情況來說,以歐美為例:
- 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FDA)已發布了4個D-阿洛酮糖的GRAS認證公告(一般公認安全的物質),預期用途主要是作為某些食品類別中的糖替代品;
- 歐盟也尚未批準D-阿洛酮糖,但許多企業已經向歐盟食品安全管理局(EFSA)提交了D-阿洛酮糖作為新食品原料的申請。目前這些申請都在風險評估狀態中。
4)D-塔格糖
D-塔格糖的甜味與蔗糖相似,甜度為蔗糖的92%,無不良異味和后味,產生的熱量僅為蔗糖的1/3,也是理想的蔗糖替代品。人體不具備分解代謝D-塔格糖的塔格糖-6-磷酸途徑,因此D-塔格糖在小腸內的吸收率很低, 不被小腸吸收的部分到達大腸并被微生物完全發酵生成短鏈脂肪酸。D-塔格糖還會抑制小腸對葡糖糖的吸收,也有研究表明機體攝入D-塔格糖后血糖和胰島素水平均無明顯變化。
合規現狀: 在我國D-塔格糖處于合規地位,國家衛生計生委在2014年第10號公告中批準D-塔格糖為新食品原料,相關信息如下:
名稱 |
來源 |
生產工藝簡述 |
使用范圍 |
塔格糖 |
半乳糖 |
以半乳糖為原料,經異構化、脫色、脫鹽、濃縮、結晶等步驟制成。 |
不包括嬰幼兒食品。 |
二、食品添加劑中的代糖物質
除具有代糖作用的食品原料外,食品添加劑中甜味劑是應用較為廣泛的代糖物質。目前我國批準使用的甜味劑有20種左右,如阿斯巴甜、安賽蜜、糖精、甜蜜素、三氯蔗糖、赤蘚糖醇和甜菊糖苷等。它們熱量較低,口感于蔗糖相似,甜味是蔗糖的幾十上百倍。食品生產經營者同樣可以使用一些甜味劑取代添加糖,以達到“減糖”的目的。但是甜味劑的使用需要符合GB 2760-2014中對其使用量和使用范圍的要求。而若期望的使用范圍和使用量不符合GB 2760-2014的要求時,企業需要提前向國家衛健委進行申報擴大添加劑的使用范圍或使用量。
結語
在國家的“減糖”號召下,越來越多的具有代糖作用的物質涌現并不斷得以應用。許多原料在滿足消費者對各種食品甜味需求的同時不會對血糖、體重等健康因素產生負面影響。食品生產經營著也可以利用這些原料,開發創新種類多樣、具有特色的減糖食品,這對于發展食品工業,豐富人們的物質生活具有重要的作用。
目前,許多具有代糖作用的原料已經在我國獲得批準,可以合法使用。但也不乏一些新型的原料/添加劑不斷被開發。根據我國《食品安全法》的相關規定,利用新的食品原料生產食品,或者生產食品添加劑新品種需要通過國家衛健委的安全性評估。瑞旭集團食品法規事業部憑借專業技術、多方資源和全球網絡為客戶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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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研討會(直播免費):新食品原料還是食品添加劑新品種?企業要如何選擇申報方向?(10月20日)
瑞旭集團將于10月20日開設本次研討會,解讀“新食品原料”與“食品添加劑新品種”之間的關聯與區別,暢聊“母乳低聚糖(HMOs)、β-煙酰胺單核苷酸(NMN)”等熱門原料的最新進展,以幫助企業了解行業動態,明確申報方向。
會議內容
- 法規背景介紹
- 如何辨別一個物質適合申報新食品原料還是食品添加劑新品種?
- 兩者申報的重點是什么?異同點又在哪?
- 轉基因技術生產的物質如何選擇申報?
- 行業新風向,熱門原料如HMOs,NMN的合規進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