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境外檢查情況
截止到2017年底,國家局已對45家境外醫療器械生產企業展開了現場飛檢。其中24家企業的檢查結果已在官網通報。2019年將持續對境外企業進行現場檢查。
2.對泰爾茂株式會社境外生產現場檢查結果通報
現場檢查共發現5項缺陷:
1、企業原材料倉庫中的貨物未按標識存放在規定貨架上,例如批號為171017FB的貨物,標識擺放位置為23-3-1號貨架,實際位置為23-1-1號貨架;標識擺放位置為22-018-02和22-020-02的貨物相互混放在對方的貨架標識位置。
2、企業規定原材料的儲存溫度為1℃—50℃,但企業規定的儲存條件缺乏理論依據,未對各類原材料供方規定的儲存溫度進行匯總分析,也未就儲存溫度對原材料質量的影響進行評估驗證。
3、企業純化水輸送管道為可溶性聚四氟乙烯(PFA)半透明塑料管,企業只說明PFA材料符合日本的食品安全法要求,并且也可用于醫療器械的制造,但未評估PFA材料對純化水質量可能產生的不利影響。
4、血管內造影導管所用的編織絲原材料采購協議規定取樣原則按照企業IT11-AA003文件規定,檢查判定準則按照企業IT11-AA002文件規定,可接受的合格質量水平為0.01。但企業只驗收供方的檢測報告,不對原材料進行檢測,檢測報告中供方不能證明按照企業文件規定抽樣,不符合采購協議控制要求。
5、企業《教育訓練手順書》BQ09001-007規定,員工業務關聯的知識和技術培訓,由相關部門每年組織實施1次,但實際上對于持續從事某項工作的員工,不再進行培訓,與文件規定不一致。
3.對株式會社 島津制作所境外生產現場檢查結果通報
現場檢查共發現12項缺陷:
1、質量手冊(DQR-MS0001AU版本)中5.4.2質量目標d)項規定先進行管理評審,再制訂質量目標,但今年企業的質量目標制訂日期是4月1日,管理評審是4月27日,兩者時間順序不符合質量手冊相關規定。
2、島津制作所目前的質量手冊(DQR-MS0001AU版本)為2017年11月2日發布的版本,但在島根島津京都事務所的生產現場(位于島津制作所企業內部,由島根島津京都事務所實際使用)發現2016年12月28日發布的島津制作所質量手冊(DQR-MS0001AR版本)還處于有效狀態(期間島津事務所于2017年5月還發布了AT版本)。
3、企業質量手冊(DQR-MS0001AU)4.2.4文件控制b)項規定,制定或修訂醫用器械事業部內部編訂的規定文件后,應在制定或修訂實施日之后的1年內重新評審其內容,但在企業文件管理總則(DQR-MS0501H)中將文件分為ABCDE五個分類(分別為事業部規定、部門規定、步驟手冊、普通業務用文件、設計圖),其中C類(步驟手冊類)文件要求由文件的制定部門在文件制定后3年內進行評審,與質量手冊中4.2.4文件控制b)項規定不符。
4、企業文件控制實施要求(DQR-MS0502U)規定,文件記錄修改應標注修改人、修改日期和修改原因,但在企業球管部件生產現場,發現計測器點檢準備表(FKST-0192)上的修改只有簽名,未標注修改日期和修改原因,不符合文件控制要求。
5、企業生產設備吊塔的日常維護記錄要求管理人員對具體維護人員的工作進行確認,但部分維護記錄表中沒有管理人員的確認簽字。
6、企業原材料倉庫貨位卡上分別標注三種標識:“標準”、“檢查”、“直”,以及企業口頭說明原材料需存放在防靜電區域的“ME”專用標識。對這些標識的含義解釋以及應該采取相應的措施,無文件規定。
7、企業原材料倉庫中貨位卡只標注原材料的初始數量,未標注原材料的變化情況,不能直觀反映剩余原材料的實際數量;生產車間的原料暫存庫中,部分原材料貨位卡缺失。
8、企業檢查和檢驗管理文件(DQR-MS 1001Y)規定,在進貨檢查(5.1.1(1)4)第三條)和最終檢驗(5.1.3.1(5))過程中,如果產品質量持續穩定后,可以改為書面檢查。但針對目前已采用書面檢查的項目,企業未能提供相應的產品質量已持續穩定的評價標準和評價記錄。
9、企業在委托加工中,要求供方按照技術圖紙加工(No. 566-14522、No. 563-76462、No. 563-46013、No. 572-62031、No. 582-23229),企業通過供方的檢驗報告進行書面進貨驗收。但企業對供方的檢驗項目沒有書面規定或協議,供方檢驗報告只涵蓋技術圖紙的部分參數,無法確認加工產品是否滿足企業要求。
10、企業的安裝說明文件(DQR-MS 0904H)規定,要對已安裝產品進行性能確認,抽查1臺已安裝產品的性能檢測報告(銷往內蒙古包頭第一醫院, System serialnumber MP0001E73001),在檢測結果欄沒有任何數據和結論,無法確定產品是否已檢測或性能是否合格。
11、不良事件監測管理文件(DQR-SQ1407)只規定了嚴重不良事件的報告要求,未包含其他不良事件報告的相關規定。
12、企業顧客滿意度調查規定(DQR-MS0907C)要求服務統括部對客戶滿意度進行調查匯總并報告品質保證部,但在提交給品質保證部的匯總調查報告中,日本國內的調查情況包括所有的滿意度調查報告,而日本國外客戶的調查情況僅包括滿意度較低的報告。
4.共性的缺陷
- 對中國GMP法規的認知、學習和實施不充分。
- 中國GMP法規的要求未被系統性地貫徹實施;
- 潔凈廠房、空調、純化水等硬件設施達不到中國GMP規范及各指南的要求;
- 潔凈室管控程度達不到產品潔凈等級的要求;
- 實際生產工藝及檢測方法與注冊申報中描述的方法不一致;
- 產品在中國注冊及發更時未充分考慮中國法規及PTR(產品技術文件)的要求,未進行充分的驗證;
- 產品在中國注冊及發更時未充分考慮中國法規及PTR(產品技術文件)的要求,未進行充分的驗證。
5.哪些外企會受到境外檢查
- 注冊審評的需要
- 進口檢驗及抽檢不合格
- 投訴舉辦
- 嚴重的召回及不良事件
- 廠家受到其他監管機構檢查顯示重大缺陷
- 整改后復查
- 例行合規檢查
截止到2017年底,國家局已對45家境外醫療器械生產企業展開了現場飛檢。其中24家企業的檢查結果已在官網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