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對植入性醫療器械生產質量管理體系及其監督檢查工作,進一步貫徹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有關規范實施具體要求,依據《醫療器械生產質量管理規范》、《醫療器械生產質量管理規范附錄植入性醫療器械》,本文歸納了植入性醫療器械生產質量管理體系中重點環節的審查要求。
機構與人員
組織機構 | 1.企業應當建立與醫療器械生產相適應的管理機構,明確各部門的職責和權限,明確質量管理職能以及相互溝通的關系,并形成文件,確保企業建立充分的、有效的、適宜的質量管理體系。 2.質量管理部門應具有獨立性,應能獨立行使保持企業質量管理體系正常運行和保證產品質量符合性的職能。其中,企業形成產品的過程中所包含的進貨檢驗、過程檢驗、出廠檢驗等過程均須由質量管理部門的人員進行簽字確認,且質量管理部門應具有產品質量最終放行權。 |
企業負責人 | 企業負責人應負責組織進行管理評審,制定定期進行管理評審的工作計劃,規定一定的時間間隔由企業負責人開展管理評審。管理評審作為一個過程,應該明確過程的輸入、輸出,并應該保持評審的記錄。 |
其他人員 | 1.管理者代表要確保各個過程的建立、實施和保持,并向企業負責人報告體系運行的情況、體系的業績和任何改進的需求,管理者代表須全程參與現場考核。 2.企業應確定影響醫療器械質量的崗位,規定崗位人員所必須具備的專業知識水平、工作技能、實踐經驗,保持人員相應的培訓和評價記錄。這些崗位人員包括產品設計開發人員、從事關鍵工序和特殊過程的生產人員、檢驗人員等。 3.企業對從事影響產品質量的工作人員,特別是產品設計開發人員、從事關鍵工序和特殊過程的生產人員、檢驗人員等,應制定包含相關法律法規、基礎理論知識、專業操作技能、過程質量控制技能及質量檢驗技能培訓的制度,并保存相應記錄。 |
廠房與設施
環境控制總體要求 | 1.企業應根據所生產的植入性醫療器械的質量要求,確定在相應級別潔凈室(區)內進行生產的過程,避免生產中的污染。空氣潔凈級別不同的相鄰房間之間的靜壓差應大于5帕,潔凈室(區)與非潔凈室(區)的靜壓差應大于10帕,陽性間與周圍區域應保持相對負壓。必要時,相同潔凈級別的不同功能區域(操作間)之間也應當保持適當的壓差梯度。不同潔凈度級別潔凈室(區)之間應有指示壓差的裝置,潔凈室(區)空氣潔凈度應從高到低、由內向外布置,潔凈間內門的開啟方向不應對潔凈度高的區域造成污染,相鄰房間的靜壓差不宜過高,以免產生亂流。潔凈室的壓差設置應合理,壓差監測裝置應處于正常的工作狀態,便于觀測,并具有檢定標識。 2.企業的檢驗室和產品留樣室(區)應與生產的產品及規范的要求相適應,留樣產品的儲存環境應與成品儲存環境一致。企業所具備的檢驗和試驗儀器設備及過程監視設備應能滿足產品生產質量控制和質量管理體系運行以及質量控制的需要。 |
設備
生產設備 | 安裝在潔凈室(區)內的設備,除滿足產品品種、生產規模及其生產工藝參數要求外,還應布局合理,便于操作、維修和保養,不應有漏油、漏氣、漏水等現象,應符合潔凈環境控制的要求。 |
檢驗設備 | 企業應建立檢驗設備的控制程序并形成文件,應具有檢驗設備臺賬,檢驗設備應滿足企業規定的出廠檢測項目、檢驗規程、環境監測和工藝用水監測的要求,企業應根據產品的實際情況進行配備。檢測設備的控制程序中應對檢測設備的搬運、維護和貯存過程中防護要求作出規定,以防止檢驗和試驗結果失效。 |
制水設備 | 企業應明確工藝用水的制備、使用、存貯、管理等要求,并保存相關記錄。應明確工藝用水制水設備使用管理的相關要求。工藝用水的輸送或傳遞應能防止污染。應明確工藝用水的儲罐和輸送管道定期清洗、消毒的要求和方法,工藝用水的管道應采用不銹鋼或其他無毒材料制成,產品生產工藝過程中需要用水的車間都應有出水口(如初洗、末道清洗、產品配制等)。 |
設計開發
工藝驗證 | 研制加工工藝應當對各種助劑的使用及對雜質(如殘留單體、小分子殘留物等)的控制情況進行驗證并形成文件。 |
采購
物料分類 1.企業應具有物資分類明細表或物料清單,應至少包含產品名稱、規格型號、技術指標或質量要求、分類等級等內容。 2.企業采購的原材料應能滿足設計輸出的要求,采購屬于醫療器械的原材料,應保存有效的醫療器械產品注冊證,并應遵守相應的規定。對采購的產品有相關強制性國家、行業標準的,采購產品的要求應不低于標準要求。 采購記錄 企業應保存采購過程活動記錄,如采購計劃、采購合同、入庫單等信息等,應保證關鍵物料的正向及逆向追溯途徑。 采購驗證和確認 1.企業對所用的初包裝材料應進行選擇和/或確認,所用初包裝材料應不會在醫療器械的包裝、運輸、貯存和使用時對產品造成污染。 2.應對初包裝材料進行驗證,驗證方案一般應包括如下內容:密封抗拉強度、封口剝離特性、滲漏試驗、封口參數試驗、滅菌抵抗力試驗、加速老化試驗等
生產管理
生產工藝識別 | 企業應制定關鍵工序、特殊過程驗證的規定,實施關鍵工序、特殊過程驗證確認工作計劃。應依據確認的結果制定關鍵工序和特殊過程工藝規范和作業指導書;并應按文件要求,保存活動記錄。 |
可追溯性 | 每一個產品都有唯一的標識符(如:序列號、日期、批代碼、批號)可以追溯到操作源頭,是否向前可追溯到顧客,向后可追溯到生產過程中使用的組件、原材料、設備、工作環境和操作人員。 |
標識 | 在產品實現的全過程中應按規定方法對產品進行標識。標識應明顯、牢固、唯一,便于區分和識別,能夠防止混用并能實現追溯。應制定產品檢驗和試驗狀態進行標識的程序文件,并確保只有所要求的檢驗和試驗合格的產品才能被放行。 |
滅菌確認 | 1.在初次對產品進行滅菌前應對滅菌過程進行確認,其中,EO滅菌確認包括試運行、物理鑒定和微生物鑒定,輻射滅菌確認包括輻照裝置的安裝鑒定、在已進行安裝鑒定的輻照裝置中進行產品運行鑒定、在已鑒定合格的設備中,用指定的產品或模擬產品進行性能鑒定、建立滅菌劑量、建立最大耐受劑量等。當相關的滅菌條件(如產品、滅菌器、工藝參數、包裝等)發生變化時,企業應進行再確認。 2.滅菌過程確認的記錄應滿足標準的要求。EO滅菌確認報告至少應包括:滅菌產品的詳細說明(包括包裝、滅菌器內被滅菌物品的放置形式);滅菌器的技術規格;試運行數據;物理性能鑒定和生物學性能鑒定的全部記錄;進行性能鑒定時所有儀表、記錄儀等經過校準的證明;復審和重新確認的規定;確認方案;所用程序的文件資料;所有人員的培訓手冊和記錄;文件化操作規程,包括過程控制范圍;維護與校準程序;確認結論。 |
質量控制
實驗室管理 | 1.企業應具有與生產的產品和生產能力相適應的無菌檢測室。企業應分別建立萬級下局部百級的無菌檢驗室、微生物限度室和陽性對照室,并應確保人流、物流的相對獨立。陽性對照室應配備百級潔凈工作臺。 2.無菌檢查、微生物限度檢查和產品初始污染菌檢查常用設備器具包括超凈工作臺、培養箱(細菌培養箱和真菌培養箱)、壓力蒸汽滅菌器、薄膜過濾設備等。環氧乙烷殘留量檢測常用設備包括紫外分光光度計或氣相色譜儀。工藝用水檢驗常用設備一般包括電導率儀、水浴鍋、超凈工作臺、培養箱、總有機碳測試儀等。環境監測設備器具包括塵埃粒子計數器、風速儀、風量罩、溫濕度計、壓差計、超凈工作臺、培養箱、培養皿等。 |
產品放行 | 企業應保持產品符合要求的證據(如檢驗或驗證記錄)。產品放行應經有權放行產品的人員的批準,應對有權放行產品的人員進行書面任命。最終產品的自測檢驗報告所代表的產品應與生產記錄的產品批號相符。 |
留樣要求 | 企業應根據產品及生產工藝特點,制定留樣管理辦法,明確留樣的數量、時間、觀察方法等內容,并保持留樣觀察記錄。企業應根據留樣目的選擇留樣方式及留樣數量,但應確保無菌植入性醫療器械每個滅菌批均應留樣。 |
銷售和售后服務
銷售記錄 | 企業產品銷售記錄的數量與生產記錄應一致,并滿足追查每批產品的銷售情況的要求。銷售記錄至少應當包括:醫療器械名稱、規格、型號、數量、生產批號、有效期、銷售日期、購貨單位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內容。 |
不合格品控制要求
不合格品處置 | 企業應按照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文件的規定對不合格品進行標識、隔離和記錄,并對不合格品進行評審和處置。交付或使用后發現的不合格品,應根據調查分析的結果采取相應的措施。 |
不良事件監測、分析和改進
不良事件監測 | 企業應規定可疑不良事件管理人員的職責、報告原則、上報程序、上報時限,制定啟動實施醫療器械再評價的程序和文件等。企業應按照程序文件和相關法規的規定,開展不良事件監測和再評價工作,并保持不良事件監測和再評價工作記錄和相關檔案。 |
產品召回及忠告性通知 | 企業應編制發布忠告性通知和產品召回的程序文件,并符合相關標準和法規。一般應明確以下內容:即使關鍵人員缺席,也能保證程序得以實施的管理安排;被授權采取糾正措施和確定受影響產品處理方法的管理者職位;確定退回產品處置方案,如返工、重新包裝、報廢的制度;溝通制度,應包括向地方或國家監管部門報告,組織溝通的方式和聯絡地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