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甘膦正在美國EPA進行每15年一次的再評審,以確保現有農藥的使用不會對人類健康或環境造成不合理的不利影響。2022年9月23日,美國環境保護署 (EPA) 宣布撤回草甘膦臨時注冊審查決定中的所有評估部分。在市場上的草甘膦的農藥產品可以根據產品標簽使用,暫時不受此審查決定的影響。
2020年 2 月 3 日,EPA 發布了草甘膦臨時注冊審查決定 (臨時審查決定)。該審查決定沒有發現任何因草甘膦的使用而引起的人類健康風險,但發現了潛在的生態風險。審查決定包括以標簽更改形式的臨時風險降低措施,包括噴霧漂移管理和除草劑抗性管理。審查決定得出的結論是:當按照標簽使用草甘膦時,使用草甘膦的益處大于潛在的生態風險。
2020 年 3 月 20 日,草甘膦的臨時審查決定在美國第九巡回上訴法院受到質疑。請愿者質疑 EPA 對人類健康風險和生態風險的分析,使用草甘膦的風險大于使用草甘膦帶來的益處,并聲稱 EPA 違反了《瀕危物種法》,因為EPA在未征求美國魚類和野生動物管理局的意見前就發布了臨時審查決定。
2022 年 6 月 17 日,美國第九巡回上訴法院要求EPA發回重審草甘膦臨時審查決定的人類健康風險部分,并認為 EPA違反了《瀕危物種法》義務。法院還要求EPA 在2022 年 10 月 1 日完成重審生態風險部分的審查決定。美國EPA尋求更長的重審期限,但法院于 2022 年 8 月 5 日予以駁回。
考慮到第九巡回法院 2022 年 6 月 17 日的決定,EPA 已確定撤銷草甘膦臨時審查決定的所有部分,因為該機構無法在法院規定的 2022 年 10 月 1 日截止日期之前最終完成草甘膦注冊審查決定中的生態評價部分。EPA 于 2021 年 11 月與美國魚類和野生動物管理局和國家海洋漁業局(以下簡稱“服務局”)就草甘膦發起了正式的《瀕危物種法》磋商,磋商仍在進行中。此外在發布任何決定之前,EPA 必須首先準備決定,并發布 60 天的征求公眾的意見,并考慮收到的任何意見。EPA 無法在法院規定的最后期限之前完成這些程序。
對企業的影響
美國EPA本次撤回草甘膦再評審臨時審查決定對市場已銷售的產品不會有太大影響,但多多少少會給草甘膦在美國的前途增加不確定性。尤其應對瀕危物種法可能導致標簽上需要更嚴格的風險減低措施,但全面禁用可能性不高。
EPA認為草甘膦不太可能對人類致癌的決定保持不變,但打算重新評審并更好地解釋草甘膦潛在致癌性的評估,并考慮是否進行其他人類健康風險的評估。對于生態部分,EPA 打算研究其發回再審的問題,包括:根據《瀕危物種法》對草甘膦的咨詢結果,考慮是否需要額外或不同的降低風險的措施,準備草甘膦的現場影響分析關于帝王蝶棲息地,考慮其對生態風險和成本的分析是否還有其他方面需要重新評估,并考慮在完成臨時審查決定中未完成的分析后可能需要采取哪些風險降低措施來降低潛在風險。EPA 還打算完成《瀕危物種法》主管當局的協商,根據內分泌干擾物篩查計劃做出決定,并在發布最終注冊審查決定之前回應有關草甘膦的行政請愿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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