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藥登記試驗是為農藥登記評審提供科學依據的重要環節,事關農藥行政審批的科學性與公正性。近年來,農業農村部根據農藥登記申請資料審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和群眾舉報投訴等線索,組織專家組赴農藥登記試驗單位開展監督檢查,發現4家單位試驗質量管理體系存在重大缺陷。
一是上海市農藥研究所有限公司擅自變更實驗室設施條件,使用錯誤的試驗材料導致試驗數據異常;
二是西南大學植物保護學院擅自變更實驗室設施條件,出具的藥效試驗報告數據涉嫌造假;
三是長春市榮光科技有限公司試驗原始記錄無法追溯,關鍵崗位人員未履職盡責;
四是浙江德恒檢測科技有限公司關鍵崗位人員及試驗條件與承接試驗任務不匹配。
根據《農藥管理條例》、《農藥登記試驗管理辦法》要求,近日農業農村部責令上述4家單位進行整改,整改期間出具的試驗數據不能作為農藥登記試驗報告的依據,并組織省級農業農村部門進一步調查核實,依法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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