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定期對農藥活性物質進行再評審,以確保其始終符合最新的法規要求。活性物質通過再評審后,原藥等同(TE)的農藥可能面臨新的挑戰,瑞旭對相關問題進行匯總,幫助企業積極應對挑戰以確保其農藥產品的合規性。
Q1:如果活性物質的再評審條件未發生變化,原藥等同是否仍然有效?
答:是的,若再評審后活性物質規格及雜質的限量標準未發生變化,那么先前的原藥等同仍然有效。
Q2:若再評審中活性物質的最低純度或相關雜質水平發生了變化,TE產品該如何考慮?
答:這取決于具體情況。如果原藥的活性物質規格不低于再評審后的規格,并且相關雜質限量不超過參考標準,則相同原藥仍有效。如果原藥的活性物質規格低于再評審后的標準,或相關雜質限量超過新標準,則該TE登記無效。
Q3:如果再評審新增了相關雜質,是否必須重新申請TE?
答:如果相同原藥之前已檢測并符合新增雜質的限量要求,TE仍有效。若之前未檢測該雜質,則需補充進行檢測。如果檢測結果符合限量要求,TE評估仍有效;否則,視為無效。
Q4:活性物質再評審后,英國原藥等同產品又該何去何從?
英國健康與安全執行局(HSE)提供了關于活性物質再評審后原藥等同問題的指導。授權持有人可以提供CRD-R表格聲明現有規格符合再評審要求,或基于新批次數據進行新的TE評估。
注:新的TE申請可與再評審同時進行,允許持有人在一定的時間框架內更改來源或調整現有來源的規格,以滿足再評審后的要求。
瑞旭集團農化事業部將持續跟蹤并更新農藥活性物質在加拿大,EPA,歐盟,印度等的的批準狀態,禁限用情況等信息,想了解更多海外登記資訊,趕快聯系我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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