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物質是否列入歐盟現有化學名錄,注冊類型可以分為分階段物質注冊和新物質注冊兩種類型。
分階段物質
1.被列入“歐洲現有商用化學物質名錄”(EINECS)的物質,EC號2開頭;
2.或“不被視為聚合物名錄”(NLP)中的物質,EC號5開頭;
3.或在REACH法規生效前15年已經生產/進口,但之后直至REACH法規生效前一直尚未投放市場的物質,制造商/進口商能為此提供相應的證據。
分階段物質REACH注冊步驟
●REACH預注冊(根據噸位的不同享有2~10年注冊緩沖期);
●參與SIEF組建;
●選舉領頭注冊人;
●在領頭注冊人完成注冊后,從領頭注冊人購買LOA;
●制作個人注冊卷宗;
●參與聯合提交,完成注冊。
非分階段物質
不符合上述分階段物質定義的物質均屬于非分階段物質,屬于非分階段物質的有:
1.列在歐盟通報物質名錄中的物質,EC號4開頭;
2.在2007年6月1日REACH法規生效后投放歐盟市場的物質;
3.其他不屬于分階段物質的物質。
非分階段物質REACH注冊步驟
●查詢(包括注冊人的識別信息、物質的識別信息及譜圖);
●數據缺口分析;
●填補數據缺口;
●制作注冊卷宗和CSR;
●提交注冊卷宗,完成注冊;
◆ 根據物質是否為中間體,注冊類型可分為中間體和全卷宗注冊兩種類型
所謂中間體,系指將一種物質轉化成另一種物質所進行的化學加工制造、消耗或使用的物質。對于中間體物質注冊,非歐盟企業僅涉及可轉移分離中間體類型。
對于SCC中間體物質的注冊,REACH法規數據要求如下:
●大于1000噸的SCC中間體,數據要求僅需要滿足附件 Ⅶ;
●小于1000噸的SCC中間體,僅要求現有數據即可。
另外,對于SCC中間體注冊,ECHA行政費有減免條款,即金額等同于全卷宗1-10噸的ECHA行政費。
對于全卷宗物質注冊,REACH法規數據要求如下:
●大于1000噸的常規物質,附件Ⅶ+Ⅷ+Ⅸ+Ⅹ
●100-1000噸的常規物質,附件Ⅶ+Ⅷ+Ⅸ
●10-100噸的常規物質,附件Ⅶ+Ⅷ
●1-10噸的常規物質,附件Ⅶ
●對于大于10噸/年的常規注冊類型,還必須提供化學品安全報告CS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