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國家安監總局發布安監總廳管三〔2012〕25號文件,公布2011年煙花抽查情況。
總局組織對江蘇、安徽、江西、山東、河南、湖南、廣東、廣西、陜西9個省(區)的煙花爆竹企業進行了藥物安全抽查,共抽檢煙花爆竹生產企業181家、批發企業271家,其中,對近年來抽檢查出的含氯酸鉀產品標稱的92家生產企業和經營含氯酸鉀產品的66家批發企業進行了復查抽檢。共查出違規使用氯酸鉀生產煙花爆竹的生產企業7家,占抽檢生產企業總數的3.87%;查出違規經營含氯酸鉀產品的批發企業49家,占抽檢批發企業總數的18.1%。全國共有30個省局自行組織開展了藥物安全抽檢工作,共抽檢煙花爆竹生產企業705家、批發企業1195家,查出違規經營含氯酸鉀產品的批發企業3家。
違規使用氯酸鉀生產煙花爆竹和違規經營含氯酸鉀產品問題依然嚴重,煙花類產品的引火線使用氯酸鉀問題較為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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