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19日,韓國環境部公布了《石棉安全管理法》(實施令和實施規則)修訂案,并公開征求意見,意見征求時間為40天。修訂內容涉及對已在使用的建筑石棉產品的調查及管控,及對弱勢群體使用的石棉建筑設施進行拆除等。
2009年,韓國發布了關于石棉的禁令,禁止制造、進口或使用石棉含量超過0.1%的建筑材料,但并未涉及已在使用的石棉產品。本次修訂將計劃在官方調查后,進一步加強對現有石棉產品的管控。
具體修訂內容如下:
1、擴大兒童活動中心的建筑物石棉調查范圍。所有兒童活動中心均將進行石棉調查。此舉預計將從公告發布之日起一年內(2024年6月左右)開始實施。這意味著與此前相比,即使面積不足500平方米的地區兒童中心也將成為石棉調查對象。
2、加強自然產生石棉區域的石棉飛散和暴露減少措施。如使用石棉建筑材料的面積超過50平方米,需進行石棉材料損壞狀態及飛散可能性調查,以及室內石棉濃度的測定等。
3、對自然產生石棉區域的管理計劃提出新要求。官方將制定并實施相應的管理方案,以阻止含石棉景觀石的流通。管理方案包括管理含石棉巖石的采集、銷售及以銷售為目的的存儲行為。
4、從1月開始對全國的剩余石棉板建筑物進行現狀調查,包括如覆蓋屋頂、小規模石棉板使用、山區位置等而遺漏的建筑物。
此次修訂意味著石棉相關企業可能需要加強工作場所的石棉風險評估和控制措施,同時促進石棉產品的創新和轉型。石棉產品企業需致力于研發更安全、環保的替代材料,從而在市場上獲得競爭優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