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天,CIRS(Chemical Inspection & Regulation Service Limited)作為海內外諸多生產企業的唯一代表(Only Representative),陸續收到了比利時主管當局以及希臘主管當局的問詢郵件。如下
在監管過程中,主管當局首先會確認注冊號是不是CIRS持有,然后進一步確認CIRS代表的注冊企業和出口企業是不是具有一致性?如果不一致,需要給出理由。
在中國對歐的化學品出口中,不少都是間接出口,即通過貿易公司向歐盟出口。從實際操作過程中,貿易公司不想向進口商透露具體生產商的信息。因此,會存在注冊持有人和出口企業不一致的情況,這也是為什么近期監管的高頻問題,需要提供實際注冊人和出口企業的關聯文件給官方予以解釋。
從法規發展的角度來說,嚴格執行監管可以更好地推行法規的實施,同時,也是對注冊企業的保障。監管可以更好地維護注冊企業的利益,不僅可以有效防止注冊號被盜,同時也可打擊未注冊企業依然出口的違法行為。
瑞旭集團也在此提醒輸歐企業,如果有間接貿易行為,一旦有收到主管當局的監管,請務必配合我們提供相關文件,協助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