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1日K-REACH法規正式實施,其中法規第8條規定韓國境內生產、進口化學物質的企業需要在每年6月30日之前向韓國地方環境辦事處提交年度報告,其中2016年6月30日是首次年度報告提交截止期。年度報告涉及的物質種類眾多,受影響的企業范圍廣,因此,瑞旭技術將對中國企業如何應對此次年度報告的提交進行深度剖析,幫助企業更好的理解以及應對。
1. 開展年度報告的意義年度報告的數據可以顯示化學物質供應鏈情況,主管當局借由這些數據可以充分了解化學物質的生產,進口及銷售情況。
2. K-REACH提交年度報告的主體
- 新化學物質(無論噸位)生產商,進口商及銷售商;
- 現有化學物質(>1t/a)生產商,進口商及銷售商
- 如果是韓國境外生產商,可以委托唯一代表(以下簡稱OR)提交年度報告。
3. 年度報告需要提交的信息
- 化學物質韓國生產商,進口商或銷售商的信息,包括企業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
- 韓國境外生產商委托的OR信息,包括企業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
- 化學物質的信息,包括化學物質名,CAS號等
- 化學物質的用途,包括每種用途的生產量,進口商及銷售量
- 如果是代加工生產企業,需要提供代加工合同或其他可以證明代加工的文件資料
- 如果是經境外生產商委托的OR,需要提供POA
- 化學物質作為機械設備內在部分一并進口
- 化學物質和機械設備或儀器設備一并進口,并僅作為試運行
- 化學物質在產品中作為固體形式,且產品使用過程中該化學物質不會釋放
- 生產或進口的化學物質是用作研發目的
- 不可分離中間體
- MOE指定可以豁免年度報告的物質,一般這類物質有足夠的證據證明其低風險
違反年度報告相關義務的責任主體,將被施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5千萬韓元以下罰款
6. 年度報告周期年度報告的內容是上一年生產,進口及銷售情況,年度報告截止期每年6于30日。如果年度報告中的信息有更新,需要在要求的截止期內及時更新,具體如下:
類別 | 更新截止期 | 內容 |
報告主體變更 | 自變更之日起1個月內 | 公司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 |
用途變更 | 得知用途變更之日起1個月內 | 用途分類系統中確認合適的用途 |
7. 年度報告總體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