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HS制度,即《全球化學品統一分類和標簽制度》(Globally Harmonized System of Classification and Lablling of Chemicals,簡稱GHS制度,又稱“紫皮書”),是根據化學品物理、健康和環境危害性對其進行危害分類的統一標準,并通過統一的危害信息傳遞工具(化學品安全標簽和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向下游傳遞這些危害信息,為統一國家、區域乃至全球化學品安全管理提供了基礎。
聯合國經濟社會委員會下GHS小組委員會定期每兩年對GHS制度進行修訂和更新,以反映在將GHS各項要求落實到國家法律、區域和國際法的過程中,各國、區域和國際上的一些實踐經驗,以及從事分類和標簽工作人員的經驗。
日前委員會通過對GHS制度的第七次修訂,并發布了2017年第7修訂版UN GHS制度,主要有:
修訂易燃氣體-類別1的分類標準;
進一步明晰部分健康危害類別的定義;
對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SDS)第14部分中海運散裝貨物運輸信息的進一步指導;
修訂及進一步合理化的防范說明(附件3);
在附件7增加一個關于小包裝折疊標簽的新示例
作為一項旨在保護人類健康與生態環境的全球統一制度,自2003年聯合國GHS制度發布實施以來,已被用于指導各國制定化學品管理戰略,全球六十多個國家和地區相繼進行了GHS制度的推廣實施。
但由于各國在聯合國GHS制度的基礎上根據自愿原則推行本國GHS制度時,在實施領域、實施時間、實施內容、包括分類積木塊的采納、化學品安全標簽和安全技術說明書的要求上都不盡相同。企業在關注聯合GHS制度的動向發展時,更需要掌握自身產品投放市場所在國家的GHS制度實施要求。
此外,委員會還陸續發布了危險貨物運輸相關的幾個法規最新修訂版:
聯合國《關于危險貨物運輸的建議書 - 規章范本》(UN RTDG)(2017年第20修訂版)
《危險貨物國際道路運輸歐洲公約》(ADR)(2017版)
《危險貨物國際內河運輸歐洲公約》(ADN)(2017版)
借此,提醒相關企業要高度關注危化物品的安全管理,制定相關的安全措施,采用正規的進貨渠道,確保質量合格,盡量將危險性降到最低,確保杜絕安全隱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