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于2008年6月1日開始實施REACH法規,而注冊是REACH法規最主要的內容。企業向歐洲化學品管理署(ECHA)成功遞交化學物質的注冊卷宗之后,可獲得一個由18位數字組成的注冊號碼。未能在截止日期前完成注冊的企業,則不能將對應產品繼續投放歐盟市場。而在完成注冊后,國內的企業會面臨以下問題:REACH法規的監管機制是怎樣的?在貿易過程中如何與歐盟客戶溝通REACH法規的相關情況?注冊完成后如何正確使用注冊號?為此,記者專訪了杭州瑞旭技術有限公司研發部經理張霄鵬,請他就上述疑問進行詳細解答。
法規監管分兩個層面
據張霄鵬介紹,REACH法規的監管分為兩個層面:由ECHA負責法規的具體實施,比如受理注冊卷宗、授權卷宗、限制卷宗等并定期進行公眾評議,還有相應法規的具體操作指南文件等;各國的執法機構,如愛爾蘭的健康和安全署(HSA)和荷蘭的國家健康和環境學院(RIVM)負責具體的執法,會不定期對企業進行抽查,調查其是否完成注冊,是否有安全數據表(SDS),并負責對企業的違法行為進行界定等。
為了協調多個國家間的執法活動,還有涉及到多個國家的聯合執法行動(REACH-EN-FORCE,簡稱REF),目前處于REF-4階段。針對具體的REACH業務,REF會出臺針對性的執法目標,如之前針對唯一代表和SDS的情況都組織過聯合執法行動。此外,針對具體的REACH注冊號,REF會從海關獲取數據,與企業的數據進行比較,看其是否違法,這些執法結果會通過官方網站進行發布。
保證整個供應鏈合規
張霄鵬表示,在貿易過程中與歐盟客戶溝通REACH法規的情況實際上就是一個供應鏈的合規過程。根據REACH法規要求,供應鏈上必須由一方完成注冊,才能保證整個供應鏈合規。在實際貿易過程中,進口商占據優勢,通常會要求上游,即中方供應商進行REACH合規應對。在這個過程中,歐盟境內的進口商通常會要求提供幾個方面的文件:OR(唯一代表)委托證明、預注冊/注冊完成通知書、噸位涵蓋證明、SDS/ESDS/標簽等,且往往會同時要求提供一份或多份文件。
由于所有的相關文本都需要提供專業的文件,所以中國境內的供應商遇到類似的問題,應該第一時間聯系唯一代表,以快速提供進口商所需要的文件。
正確使用注冊號
企業在完成REACH注冊后,可以獲得一組由18位數字組成的號碼,格式為01-XXXXXXXXXX-XX-XXXX,其中01代表注冊,隨后的10位數字為基礎號碼,緊跟著的2位數字為驗證碼,最后4位數字為聯合提交成員的索引號。領頭注冊人為0000,其他聯合提交者按照提交的先后順序進行分配。
注冊號作為企業完成REACH注冊的直接證明,可以直接告知監管當局和進口商其已經滿足了REACH合規的基本要求,比如可以在ESDS上添加注冊號,傳遞給下游供應鏈。如果企業擔心自己的注冊號被盜用,可以直接聯系唯一代表。張霄鵬表示,由于非歐盟企業在完成REACH注冊后,在ECHA注冊網站上顯示的都是唯一代表信息,進口商或者其他企業將聯系唯一代表進行確認,辨別真假,所以企業無需擔心注冊號被盜用的問題。在實際使用過程中,注冊號往往可以通過注冊完成通知書,ESDS、噸位涵蓋證明等多個途徑傳遞給下游進口商,證明滿足了REACH合規的要求。
領頭注冊確保市場份額
盡管完成高噸位REACH注冊的總成本遠遠大于低噸位REACH注冊的成本,但根據瑞旭專家的測算,如果不考慮注冊人數,僅僅考慮數據總成本除以注冊噸位,1~10t/y每噸數據成本在5000歐元左右,10~100t/y每噸數據成本在2500歐元左右,100t/y~1000t/y以及1000t/y以上每噸數據成本在500歐元左右。注冊人數也是高噸位的物質占優,因此核算實際每噸的數據成本,高噸位的物質遠遠低于低噸位的物質。
基于上述分析,在2018年6月1日后,有許多低噸位物質可能沒有領頭注冊人,也沒有人有意愿主動進行REACH注冊。如果一直無人完成注冊,會導致該物質無法在歐盟順利投放市場。張霄鵬建議,在這種情況下,中小型企業可以根據自身產品的特點以及市場前景,選擇合適的注冊噸位,主動擔任該物質的領頭注冊人。一方面,擔任領頭注冊人可以有效控制相應的總成本;另一方面,作為領頭注冊人,可以第一時間了解到對該物質感興趣的企業,以更好地掌握競爭對手動態。
另外,由于完成1~10t/y和10~100t/y的數據至少需要6個月和12個月的時間才能分別完成全部測試,加上制作卷宗和開展化學品安全報告,企業應留出9~15個月的時間(不同的噸位)才能夠保證按時完成REACH注冊。張霄鵬提示企業,目前,歐洲的許多GLP實驗室的實驗容量也趨近飽和,所以,在充分考慮注冊成本和市場前景的情況下,企業應就是否盡快啟動注冊工作盡早作出決策,以保證截止期限過后相關產品能順利投放歐盟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