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2019年3月29日將是英國正式脫離歐盟的時間,從目前的形勢來看,無協議脫歐的可能性極大。一旦正式脫歐,歐盟REACH法規將自動失效不再適用于英國,這種情況下英國將出臺本土版新的化學品管理法規,該法規與歐盟REACH類似,所以我們稱之為英國REACH。
英國版圖包括英格蘭,蘇格蘭,威爾士以及北愛爾蘭,英國REACH將適用于以上4個區域。愛爾蘭是獨立國家,并不是英國一部分,所以并不受英國脫歐的影響。
正文:
2019年3月29日將是英國正式脫離歐盟的時間節點,全球范圍內的化工企業非常關注英國脫歐后,歐盟REACH能否繼續有效,英國的法規有什么變化,如何進行有效的無縫銜接等,瑞旭專家將會在下面做深入解析。
據瑞旭專家得到的消息,英國健康和安全部(HSE)已經準備好了相應的法規框架,以應對英國脫歐后的復雜局面,幫助英國及對英有貿易的企業做好新法規應對銜接的工作。一般大家知道的歐盟REACH法規核心理念“no data,no market”以及Only Representative(OR)概念將繼續應用于英國REACH。這當中有一個條款非常重要:所有英國企業包括英國OR完成的歐盟REACH注冊,在英國REACH法規下都將得到承認,稱之為“祖父條款”。祖父條款適用所有英國法人包括生產商/進口商和OR提交的注冊,也包括單獨提交,領頭注冊人提交和聯合提交方式,還包括所有在2019年3月29日往前追溯2年的注冊,意味著在臨近英國脫歐時轉入其他歐盟國家的REACH注冊號也將被記錄在英國系統中。
英國脫歐后,對于僅有歐盟或者英國市場、兩方均有市場的企業來說如何取舍或者是否需要分別重新應對,成本是否會大幅度增加,這些都是企業面臨的現實問題。針對不同的情形,瑞旭專家提出2種場景供企業選擇:
場景1:英國境內企業(包括OR)已經完成歐盟REACH注冊,該如何分別應對英國REACH和歐盟REACH?
英國REACH應對
在英國脫歐前英國境內注冊人(包括OR)完成的歐盟REACH注冊在英國REACH法規下得到承認,需要企業操作如下3個步驟,具體包括:
1.英國脫歐后,注冊登陸英國REACH-IT系統。
2.在英國脫歐后120天內向HSE提供以下信息(非中間體)
a)歐盟REACH注冊號信息以及其他注冊的證明文件;
b)歐盟REACH注冊要求提供的其他基本信息包括生產商/進口商信息,物質識別信息,物質的生產和用途信息以及關于生產和用途信息是否已被評估員審核的指示。
c)提供ECHA有關注冊的任何決議的信息。
3.在2019年3月29號之后的2年內向HSE補齊以下數據要求(非中間體)
a)物質分類和標簽信息;
b)物質的安全使用指南;
c)研究摘要或者完整研究摘要;
d)上述數據已有評估員審核的指示;
e)測試計劃;
f)1-10噸/年的物質暴露信息;
g)保密申請;
h)根據REACH法規第14條要求提供的化學品安全報告(CSR)。
如果是中間體,要求相對比較簡單,在通報過程中需要提供基本的注冊號等信息以及生產商/進口商信息,中間體的識別信息,簡單的用途描述以及嚴格可控證明文件的確認信。在之后需要補齊關于中間體的分類信息和現有數據,如果是可轉移分類中間體且噸位超過1000t/a還需要補齊REACH法規附件VII的全部數據。
值得一提的是,注冊人在完成歐盟REACH注冊的時候,僅僅購買了在歐盟REACH法規下的單次引用權,能否再次用于英國REACH法規注冊,需要和歐盟REACH法規領頭注冊人(LR)或者數據持有人進行再次數據談判,從而確保是否獲得許可直接用于英國REACH法規注冊的權限。
歐盟REACH應對
在3.29日之后,英國脫歐,意味著英國成為歐盟REACH法規定義下的非歐盟國家。因此,為了保持歐盟REACH注冊號繼續有效,有如下幾種方式轉移:
- 在英國脫歐之前,英國境內的生產商可通過Legal entity change方式將注冊號轉入歐盟境內的法人實體;
- 委托英國OR完成REACH注冊的非歐盟生產商可通過轉OR的方式將注冊號轉入歐盟境內的其他OR。
- 之前以英國進口商名義完成的注冊的,由于非生產商無法委任OR,注冊號只能失效。
場景2:英國境內的下游用戶或者分銷商向已經完成歐盟REACH注冊的實體采購,想繼續維持英國市場
脫歐前,英國境內的進口商向已經完成REACH注冊的歐盟境內生產商或者通過OR完成REACH注冊的非歐盟生產商采購產品時,英國境內的進口商在歐盟REACH法規下被視為下游用戶,無需履行歐盟REACH注冊義務。一旦脫歐后,這些進口商就成為了英國REACH法規下的進口商,需要履行英國REACH注冊義務。為了保證英國市場的供應鏈完整性,HSE設計了臨時的通報系統,讓英國進口商享受注冊緩沖期。該通報包括2個步驟:
1.在英國REACH-IT系統創建并登陸賬號;
2.在英國脫歐后180天內提供以下具體信息;
1-10噸/年
a)制造商/進口商的識別信息;
b)物質的識別信息;
c)物質的分類和標簽信息;
d)有關授權的細節信息;
e)有關限制的細節信息;
f)已實施的合適的風險管理措施信息;
g)ECHA分配的注冊號。
10噸以上/年
a)制造商/進口商的識別信息;
b)物質的識別信息;
c)物質的分類和標簽信息;
d)在CSR提及的關于控制風險的合理措施的識別和應用
e)SDS
f)有關授權的細節信息;
g)有關限制的細節信息;
h)基于暴露場景豁免部分數據提供實施合適的風險管理措施的任何信息;
i)ECHA分配的注冊號。
在完成上述通報后,英國進口商可以享受2年的緩沖期(自2019年3月29日起),在2年內決定是否完成英國REACH注冊,而注冊的數據要求,行政費等將全面接軌歐盟REACH。
或者英國進口商可要求供應商委托英國境內的OR來應對英國REACH,如果OR在英國脫歐后180天之內完成英國REACH注冊,英國進口商就成為英國REACH法規定義下的下游用戶,無需應對注冊義務,也無需應對通報義務;如果OR在英國脫歐后2年之內完成注冊,英國進口商在履行了通報義務后,可以重新轉變為下游用戶,無需應對注冊義務。
對于廣大對歐有貿易的中國企業而言,英國進口商在面臨英國脫歐的背景下,要求中國企業來應對英國REACH。瑞旭專家給出的建議是:
1.如果中國企業已經完成歐盟REACH注冊
先和英國進口商溝通,由企業提供必要的信息,幫助進口商在英國脫歐之后的180天內完成通報。企業需要和進口商協商2021年3月29日前由誰來完成英國REACH注冊的工作。
2.如果中國企業沒有完成歐盟REACH注冊
意味著企業或者進口商必須完成英國REACH后才能出口英國,與第一種情況不同的是沒有注冊緩沖期。英國脫歐之后,中國企業必須盡快通過OR或者進口商完成英國REACH注冊,才能保證產品繼續投放英國市場。
瑞旭集團表示無論企業采取哪一種方式應對,均會為中國乃至全球企業提供英國REACH法規下包括OR承擔、實驗室數據開展、數據獲取談判、卷宗制作與提交、官方溝通等在內的服務,協助企業更好的應對英國REACH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