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很多愛美的女生們來說睫毛增長液、化妝品、醫美面膜、刷酸產品一直受到廣受追崇,“促進睫毛增長”、“干細胞化妝品”、“刷酸美容”、“醫美面膜”真的有用嗎?相信科學的力量,NMPA都有權威科普。
1.促進睫毛增長
● 睫毛液具有“促進睫毛生長”的功效嗎?
部分宣稱可以使睫毛變“濃密”“纖長”的睫毛滋養液、睫毛精華液等產品,通常是在睫毛上附著成膜劑、著色劑等,以物理作用方式達到對睫毛上色、增粗、變長的效果。這類產品屬于普通化妝品,在上市或者進口前應當完成產品備案。上述睫毛液并不具有促進睫毛生長的作用。
事實上,在國家藥監局發布的《化妝品分類規則和分類目錄》中,并沒有“促進睫毛生長”的功效類別。截至目前,國家藥監局未批準任何宣稱具有促進睫毛生長功效的化妝品。
● 比馬前列素能用于促進睫毛生長嗎?
據報道,臨床上發現部分患者使用比馬前列素、曲伏前列素等降低眼壓的藥物后,會出現睫毛增長、增多、增粗的現象。這些藥物為前列腺素類似物,需要在醫生的指導下按照藥品說明書的要求使用。對于健康人群,長期使用此類藥物的安全性尚不明確。
2021年國家藥監局修訂發布的《已使用化妝品原料目錄》中,未收錄名稱含有“前列腺素”的化妝品原料。國家藥監局也未注冊或者備案任何“前列腺素”相關的化妝品原料。因此,將比馬前列素等前列腺素類似物作為化妝品原料用于化妝品生產,違反了《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應予禁止。
2. 干細胞化妝品
● 化妝品中含有“干細胞”么?
干細胞,俗稱“萬用細胞”,是一類具有自我更新能力的多潛能細胞,在一定誘導條件下可以增殖并分化為其他類型的細胞。目前,干細胞技術在醫學領域大多仍處于臨床研究階段。在衛生健康部門備案的干細胞臨床研究中,尚無干細胞在美容、抗衰方面的研究。
2021年國家藥監局修訂發布的《已使用化妝品原料目錄》中,未收錄名稱含有“干細胞”的化妝品原料。目前,國家藥監局未注冊或者備案任何干細胞相關的化妝品原料。
● 化妝品中含有“植物干細胞”么?
在植物的莖端和根尖的分生組織中,存在一群特殊的細胞,這些細胞是植物根、莖、葉、花生長的源泉,因此常被稱為“植物干細胞”。“植物干細胞”本質上是一類植物細胞,只能分化為其他類型的植物細胞,不能分化為人的細胞。
在《已使用化妝品原料目錄》中,收錄了一些植物來源的化妝品原料。這些植物來源的原料添加至化妝品中,主要通過其植物化學成分發揮作用,與其是否為植物的分生組織無必然關系。一些商家宣稱化妝品中含有“植物干細胞”,容易使消費者誤解認為植物分生組織對人的細胞具有分化作用。
綜上,根據《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化妝品標簽禁止標注“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化妝品的標簽宣稱含有“干細胞”,違反了化妝品標簽管理的法規規定,應予禁止。
3.刷酸美容
● “刷酸治療”中使用的“酸”不是化妝品
“刷酸治療”需在具有醫療資質的醫院或診所,由經過培訓的專業人員進行操作,其所使用的“酸”并不是化妝品。目前,“刷酸治療”中使用的“酸”種類很多,有些“酸”是不能用于化妝品的,例如:維A酸、三氯醋酸等。為達到一定的治療效果,“刷酸”時“酸”的濃度一般相對較高。醫療機構皮膚科常見的“刷酸祛痘”為例:治療時果酸常用的濃度為20%、35%、50%和70%,水楊酸常用的濃度為20%-30%。
● 化妝品中的“酸”有嚴格的管理要求
在化妝品中也可以添加某些“酸”,例如:果酸、水楊酸等,但有著嚴格的使用限制和技術要求。化妝品中α-羥基酸及其鹽類和酯類(包括蘋果酸、檸檬酸等果酸)的含量不得超過6.0%,產品pH值不得低于3.5,一定情況下還需在標簽上標明“與防曬化妝品同時使用”。化妝品中水楊酸的含量不得超過3.0%,除香波外,不得用于三歲以下兒童使用的產品中,同時在標簽上標明“含水楊酸,三歲以下兒童勿用”等。可見,化妝品中“酸”的允許使用濃度相對較低。
化妝品是以清潔、保護、美化、修飾為目的的日用化學工業產品,不具有醫療作用。部分化妝品能夠實現一定的清潔、去角質等功效,但與“刷酸治療”有著本質區別。化妝品禁止明示或者暗示具有醫療作用,避免使用“換膚”等不當宣稱,防止誤導消費者。
4.醫美面膜
● 不存在所謂的“械字號面膜”
所謂“械字號面膜”,其實是醫用敷料,屬于醫療器械范疇。醫用敷料可以與創面直接或間接接觸,具有吸收創面滲出液、支撐器官、防粘連或者為創面愈合提供適宜環境等醫療作用。按照醫療器械管理的醫用敷料,可以分為三大類:外科敷料(分為可吸收和不可吸收敷料)、接觸性創面敷料(分為急性創面敷料和慢性創面敷料)、包扎固定敷料。
按照醫療器械管理的醫用敷料命名應當符合《醫療器械通用名稱命名規則》要求,不得含有“美容”、“保健”等宣稱詞語,不得含有夸大適用范圍或者其他具有誤導性、欺騙性的內容。因此,不存在“械字號面膜”的概念,醫療器械產品也不能以“面膜”作為其名稱。
● “妝字號面膜”不能宣稱“醫學護膚品”
所謂“妝字號面膜”,即按照化妝品管理的面膜產品,指涂或敷于人體皮膚表面,經一段時間后揭離、擦洗或保留,起到護理或清潔作用的化妝品。面膜類化妝品不僅包括面貼膜,還包括眼膜、鼻膜、唇膜、手膜、足膜、頸膜等,近幾年受到了消費者的青睞,已成為一個重要的化妝品品類。
根據《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等法規、規章的規定,化妝品不得宣稱具有醫療作用,其標識不得標注夸大功能、虛假宣傳等內容。一些面膜類化妝品,將產品宣稱為“醫學護膚品”、“藥妝”產品等,屬于明示或者暗示產品具有醫療作用,均是違法宣稱行為。
● 如何正確使用面膜
醫用敷料應在其“適用范圍”或“預期用途”允許的范圍內,由有資質的醫生指導并按照正確的用法用量使用,不能作為日常護膚產品長期使用。
面膜類化妝品應當按照說明書的要求使用。雖然化妝品沒有明確的用量限制,但是面膜并不是越頻繁使用越好。對于一些皮膚敏感的消費者而言,如果每天使用面膜,可能加重皮膚的敏感程度,反而不利于皮膚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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