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結合《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化妝品分類規則和分類目錄》《化妝品功效宣稱評價規范》以及過往藥監培訓解讀,詳解化妝品功效分類變化,以及分類規則和相關注意事項,供大家參考。
一、特殊化妝品分類介紹
新規下將特殊類化妝品分為:染發、燙發、祛斑美白、防曬、防脫發”5種,外加1類“新功效”。原育發、脫毛、除臭、美乳、健美類特殊化妝品不再作為化妝品或調整為普通化妝品管理。
1、原育發類特殊化妝品:
原育發類特殊化妝品按照作用機理分類管理,其中通過生理作用促進生發的按藥品管理;通過改善發質預防斷發的按普通化妝品管理;通過改善頭皮環境預防脫發的仍按特殊化妝品管理。
2、原脫毛和除臭類產品:
原脫毛類特殊化妝品因風險較低,劃歸為普通化妝品管理。原除臭類特殊化妝品按風險等級分類管理,其中通過抑制汗液和微生物生長除臭的按藥品管理,通過遮蔽方式減輕體臭的按普通化妝品管理。
3、原美乳和健美化妝品:
原美乳和健美類化妝品按作用機理進行分類管理,其中參與生理活動或調節激素達到豐胸或減肥的按藥品管理;通過改善皮膚狀態美化修飾皮膚的,按具體功效歸為27種化妝品功效分類管理。
二、化妝品分類規則介紹
按照《化妝品分類規則和分類目錄》附表一:“功效宣稱分類目錄”的規定,新規下化妝品功效共分為26種+1類新功效。下面將逐一介紹每種分類界定規則和注意事項。
A:新功效:
新功效按特殊化妝品進行注冊管理,截止目前還沒有看到有獲準上市的新功效產品。
(1)染發:
清洗后不能恢復原有顏色的歸為染發化妝品,清洗后能恢復的按“美容修飾”類普通化妝品管理。
(2)燙發:
清洗后不能恢復原有形態的歸為燙發化妝品,清洗后即恢復的按“美容修飾”類普通化妝品管理。
(3)祛斑美白:
改善因色素沉積導致的非疤痕性痘印的歸為美白祛斑類特殊化妝品,宣稱改善疤痕性痘印的不屬于化妝品。
通過物理遮蓋美白的產品按美白祛斑類特殊化妝品管理,此類產品在標簽已注明僅具有物理遮蓋作用的,可不做功效評價。
(4)防曬:
防曬產品不能作用于頭發。嬰幼兒和兒童防曬化妝品不能作用于口唇。
(5)防脫發:
通過調節激素影響達到防脫的產品,或促進生發作用的產品,不屬于化妝品。
(6)祛痘:
通過調節激素影響,或通過殺菌、抗菌、抑菌、消炎達到祛痘目的的產品,不屬于化妝品。
僅通過物理方式去黑頭的,且在標簽上明確標識僅具物理作用的,可免予公布產品功效宣稱依據的摘要。
(7)滋養:
通過其他功效間接達到滋養作用的產品,不屬于滋養類產品,例如:抗皺產品在施用過程中間接的起到滋養作用的情況。
(8)修護:
用于疤痕、燙傷、燒傷、破損等損傷部位的產品,不屬于化妝品。
(9)清潔:
去除施用部位表面污垢及附著物的為清潔類化妝品,如果有宣稱去除其他化妝品的,則為卸妝類產品。
(10)卸妝:
卸妝指宣稱去除施用部位表面彩妝、指甲油等化妝品的產品。宣稱去除污垢和其他非化妝品類附著物的,則為清潔類產品。
(11)保濕:
通過補充油脂達到保濕效果的也屬于保濕類化妝品。保濕功效僅通過文獻資料評價即可宣稱。
(12)美容修飾:
人造指甲或固體裝飾物類等產品,如假睫毛、假指甲等,不屬于化妝品。
清洗后能即刻恢復頭發原有顏色和形態的發用染色及定型產品也屬于美容修飾類化妝品。
(13)芳香:
芳香僅指增加香味的產品,宣稱減輕或遮蔽體臭、異味的歸為除臭類化妝品。
(14)除臭:
單純通過抑制微生物生長達到除臭目的產品,不屬于化妝品。除臭產品不能作用于手、足部位。
(15)抗皺:
皺紋是人體皮膚生理特征,只可延緩產生和淡化,但不能根除,所以不能使用祛皺、去皺、除皺等夸大性功效宣稱。
(16)緊致:
依據過往備案經驗,緊致不可宣稱施用于胸部、腰部、腿部等身體部位,否則可能會因暗示美乳和健美功效而被駁回備案。
(17)舒緩:
舒緩指改善已經受到刺激的皮膚,而溫和無刺激指產品不會對皮膚造成刺激,此處注意區分。
(18)控油:
控油指減少皮膚分泌和沉積油脂,而清潔是指去除已經產生并沉積在皮膚上的油脂,此處注意區分。
(19)去角質:
僅通過物理方式去角質的,且已在標簽上明確標識僅具物理作用的,可免予功效評價。
(20)爽身:
通過吸收汗液使皮膚干爽的屬于爽身類化妝品,抑制汗液的屬于新功效類特殊化妝品,針對病理性多汗的產品,則不屬于化妝品。
(21)護發:
增加梳理性和光澤度的屬于護發類,改善分叉增加韌性的屬于防斷發類,此處注意區分。
(22)防斷發:
防斷法僅指防止頭發從中間斷裂,防脫發指防止頭發從毛囊脫落,此處需注意區分。
(23)去屑:
去屑僅指非病理性頭屑,針對脂溢性皮炎、頭皮銀屑病、頭蘚等病理性頭屑的產品不屬于化妝品。
(24)發色護理:
發色護理僅指保持發色穩定,不包含改變發色的功效。改變發色的按清洗后能否恢復分別歸為染發類和美容修飾類化妝品。
(25)脫毛:
脫毛產品不能作用于面部、眼部和口唇部位。
(26)輔助剃須剃毛:
剃須、剃毛工具不屬于化妝品。
溫馨提示:
更多功效宣稱用詞詳見:化妝品準用詞及禁用詞詞庫,該詞庫以及本文列舉出功效宣稱用詞均為作者結合過往備案經驗及個人理解整理,非官方意見,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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