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13日,中國臺灣地區FDA發布了第1121610404號通告,修訂了《化妝品禁止使用成分表》草案。預計將于2024年7月1日生效。對公告內容有意見者,可在公告發布次日起60日內反饋意見。
原公告內容:
預告修正「化妝品禁止使用成分表」草案
發布日期:2023-12-13 |更新日期:2023-12-13 發布單位:醫療器材及化妝品組
衛生福利部公告
附件:「化妝品禁止使用成分表」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各1份
主旨:預告修正「化妝品禁止使用成分表」草案。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衛生福利部。
二、修正依據:化妝品衛生安全管理法第六條第三項。
三、「化妝品禁止使用成分表」修正草案如附件,除成分名稱「Cells,tissues or products of human origin」之修正草案外,預定自2024年7月1日生效。
四、本案載于行政院公報信息網、本部網站「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https://mohwlaw.mohw.gov.tw/)下「法規草案」網頁、本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公告信息」下「本署公告」網頁及國家發展委員會「公共政策網絡參與平臺-眾開講」網頁(https://join.gov.tw/policies/)。
五、對于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于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二)地址:115021臺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一段130巷109號
(三)電話:02-27877566
(四)傳真:02-26532006
(五)電子信箱:joyin@fda.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