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海關總署發布關于進出口預包裝食品標簽檢驗監督管理有關事宜的公告(2019年第70號),明確自10月1日起,首次進口預包裝食品標簽備案要求將正式取消。
10月1日已近在眼前,公告的生效將會給進口商帶來怎樣的影響呢?瑞旭集團對企業的要點提示如下:
01備案制取消
自2019年10月1日起,取消首次進口預包裝食品標簽備案要求。備案制的取消,意味著進口商在首次進口預包裝食品時,無需再申請標簽備案,減少了通關步驟,有助于降低進口成本,提升通關效率。
02 事前審核轉變為事中監管
取消標簽備案后,海關對標簽的事前審核轉變為事中監管,進口預包裝食品標簽作為食品檢驗項目之一,每次進口時都將面臨海關的抽檢。被抽中現場查驗或實驗室檢驗的,進口商應當向海關人員提交其合格證明材料、進口預包裝食品的標簽原件和翻譯件、中文標簽樣張及其他證明材料。
03 進口商對標簽合規性負責
進口商應當負責審核其進口預包裝食品的中文標簽是否合規,審核不合格的,不得進口。這要求進口商配備具有標簽審核能力的專業技術團隊或合作伙伴,熟練掌握食品標簽主要標準:GB 7718-2011 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GB 13432-2013 預包裝特殊膳食用食品標簽、GB 28050-2011 預包裝食品營養標簽通則,以及相應產品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04 進口至流通環節長期監管
海關收到有關部門通報、消費者舉報進口預包裝食品標簽涉嫌違反有關規定的,一經確認,依法進行處置。通過發揮其他有關部門及公眾在流通環節的監督作用,實現海關對進口預包裝食品標簽在進口至流通環節的長期監管。
05 已備案標簽信息作廢
此前已備案的進口預包裝食品標簽信息同時作廢。
標簽備案取消后,通關速度將有所提高,但與此同時,進口商的主體責任得到強化。建議進口商加強對標簽相關法規的學習,并積極參加由各海關組織的預包裝食品標簽改革政策宣貫和培訓,以便今后更好地開展標簽審核工作,避免進口損失。
作者:沈奕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