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經濟工作會議精神,進一步減輕企業負擔,提升核心競爭力、激發企業發展活力,確保經濟平穩運行,根據《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減負強企激發企業發展活力的意見》(浙政辦發〔2022〕8號)規定,按現行標準的80%收取藥品再注冊費、醫療器械產品變更注冊和延續注冊費用。執行期限: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政策截止后收費標準恢復不再另行通知。
為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經濟工作會議精神,進一步減輕企業負擔,提升核心競爭力、激發企業發展活力,確保經濟平穩運行,根據《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減負強企激發企業發展活力的意見》(浙政辦發〔2022〕8號)規定,按現行標準的80%收取藥品再注冊費、醫療器械產品變更注冊和延續注冊費用。執行期限: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政策截止后收費標準恢復不再另行通知。
掃描下方的二維碼訂閱“ CIRS醫械合規動態 ”!實時傳遞最新醫療器械監管法規動態,分享醫療器械注冊成功經驗及經典案例跟蹤醫療器械最新產品安全與法規監管動態,獲得最新一手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