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器械臨床優效性試驗的目的是確證試驗器械的有效性/安全性優于對照器械/標準治療方法/安慰對照,且差異大于預先設定的優效界值,即試驗器械與對照器械之間的差異具有臨床實際意義的最小值。由于試驗器械特征、對照和主要評價指標等因素的不同,部分優效性檢驗沒有考慮優效性界值,申請人需論述不考慮優效性界值的理由[1]。
在優效性試驗中,應采用全分析集作為主要分析集,因為它包含了依從性差的受試者而可能低估了有效性,基于全分析集的分析結果是保守的。符合方案集顯示試驗器械按規定方案使用的效果,與上市后的有效性比較,可能存在高估有效性的情況[1]。
1. 適用范圍
對于一個新研發的試驗器械,通常具有某方面的優勢,一般需要與安慰對照或者標準器械進行優效性試驗以比較其真正的有效性和安全性,來判斷其上市的利益風險。
2. 優效性界值
一般情況下,取△= 0 (絕對數指標)或1(相對數指標);特殊情況,需確定另外的數值[2]。
3. 假設檢驗和區間估計
對于不同度量和指標類型,非劣效試驗的原假設(H0)和備擇假設(H1)的表述有所不同,見下表。其中,Δ為優效界值,絕對度量指標包括均值差和率差等,相對度量指標包括率比、風險比、比值比等,高優指標是其值越大表明有效性越好的指標,低優指標是其值越小表明有效性越好的指標。
假設檢驗:單次檢驗α=0.025,若P>α,則不拒絕H0,尚不能證明試驗器械優于對照組;若P≤α,則拒絕H0,可試驗組優效于對照組。 區間估計:高優指標(T-C),即(1-2α)%雙側置信區間的下限大于△(優效界值),可做出臨床優效結論,低優指標(T-C)即(1-2α)%雙側置信區間的上限大于△(優效界值),可做出臨床優效結論。 1. 優效性向非劣效轉換 如果優效性試驗結果表明,組間差異無顯著性, 試驗目的從優效性向非劣效性轉換是可行的, 前提是預先確定的非劣效界值(僅限于有廣泛接受的公認界值的情況);全分析集和符合方案分析集的結果應相似, 顯示非劣效結果的置信區間以及P 值;同時試驗按照非劣效試驗的嚴格要求設計和實施;試驗的靈敏度足夠高, 以確保能夠檢測出實際差異;有直接或間接證據表明, 對照組其應有的有效性。 參考文獻 [1] 醫療器械臨床試驗設計指導原則,2018 [2]黃欽, 趙明. 對臨床試驗統計學假設檢驗中非劣效、等效和優效性設計的認識[J]. 中國臨床藥理學雜志, 2007, 23(1):63-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