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年 5 月 23 日,美國環境保護署 (EPA) 第 9 區再次開出了60,558 美元的民事罰款,對Watts Regulator Company 公司就涉嫌違反聯邦殺蟲劑、殺菌劑和滅鼠劑法案 (FIFRA) 的行為達成和解。Watts的違規行為包括在其水過濾產品標簽上進行了虛假和誤導性的宣傳,宣稱產品可用于改善水雜;減少寄生蟲;并可以起到殺滅細菌、病毒、霉菌等微生物的作用。
EPA 指出,Watts 公司既沒有在產品標簽上顯示 EPA 企業編號,也沒有在貨物抵達美國之前提交殺蟲劑和設備到達通知表,在這種情況下在美國境內銷售聲稱可以殺菌或殺死微生物標簽的產品是非法的,產品對人類健康也存在顯著的風險。
因此企業如果需要出口殺蟲/抗菌設備至北美國家,需要遵循相關法規要求,完成合規工作后才可出口,以下小編為大家羅列了殺蟲/抗菌設備出口美國,加拿大的合規要求,為企業后續正常出口提供一些幫助。
美國合規要求:
純物理方式的殺蟲/抗菌設備(如紫外線殺菌裝置,昆蟲誘捕器,空氣濾芯等)不需要在EPA完成注冊,但產品需要符合以下EPA的監管要求:
a) 產品符合FIFRA 40 CFR 152.500中對于裝置的定義
b) 設備裝置制造商必須在EPA注冊商號,且在每年3月1日之前,提交年報
c) 符合EPA對設備產品的標簽要求:
- 嚴禁使用任何可能誤導或欺騙性質的語句、格式和圖示40 CFR 156.10(a)(5);
- 包裝必須滿足FIFRA section 25(c)(3)的要求
- 嚴禁仿造或者冒用其他產品的名稱
- 標明EPA商號和產地
- 必須標明任何有效信息
- 包含詳細的使用說明
- 包含有警示語
d) 設備采用兒童防護包裝時,需滿足CRP特定要求,參閱40 CFR 157.20
e) 進口商向EPA提交指定港口進口申請表
需要注意的是,某些裝置還需要在其銷售所在的州進行注冊。
加拿大合規要求:
農藥施藥設備(例如農業噴霧器,空中施藥設備,耕作設備、割草機等),純物理機械誘捕裝置,空氣過濾器,用于驅趕鳥類的激光裝置等可免于加拿大害蟲管理監管機構 (PMRA)的注冊;而根據加拿大害蟲控制產品法(PCPA),對于紫外線(uv)輻射裝置和臭氧發生裝置等殺菌設備必須在制造、進口、銷售或分銷之前,在加拿大完成注冊。
為了得到上市前的批準,申請企業必須向 PMRA 提交設備產品的注冊申請,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信息:
a) 符合 PMRA 要求的標簽;
b) 包含電子元件的設備的認證(例如CSA、ETL、UL);
c) 用于支持注冊的產品暴露評估數據
d) 符合要求的功效報告
瑞旭集團在此提醒企業,在正式出口之前了解設備的合規注冊非常重要, 美國EPA和加拿大PMRA 對殺蟲/抗菌設備的執法一直很嚴格,如未能遵守當地設備監管的所有要求(例如,建立EPA公司號和設備廠址注冊號、合規的兒童防護包裝和標簽聲明等)可能會導致監管機構采取一系列行動,包括但不限于延遲設備進口;停止銷售設備扣押和高額的民事和/或刑事處罰。
如果您對農藥殺蟲/抗菌設備出口美國,加拿大出口有任何疑問,請隨時與我們取得聯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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