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間體如果滿足REACH法規第18條第4款關于嚴格可控的要求,進行REACH注冊時即可享受極大的優惠:除無需提供CSR,數據要求大幅度降低外,行政費用也大幅降低。因此,這個也是許多企業有效節省注冊成本的方式。但是,和企業享受SME優惠一樣,以嚴格可控中間體注冊,必須滿足特定的條件:
產品是否滿足“中間體”定義
REACH法規下對中間體的定義為:將一種物質轉化成另一種物質(即“合成”)所進行的化學加工中制造,消耗或使用的物質。提醒企業注意的是,聚合物單體雖然符合中間體定義,但是根據REACH法規的特別要求,聚合物單體進行注冊只能以全卷宗形式完成注冊。其他諸如表面處理劑,pH調節劑,催化劑,固化劑,干燥劑等,僅僅是為了改變產品所處環境的理化性質,該些物質均不屬于中間體的定義,只能以全卷宗形式進行注冊。
中間體制造和使用過程中是否滿足如下嚴格可控條件
●物質在包括制造、純化、設備的清潔和養護、取樣、分析、設備或容器的裝卸、廢料的處理或純化及儲存在內的整個生命周期中,受到技術手段的嚴格控制;
●程序性和控制性技術應用來減少物質的散發和任何作為結果而產生的暴露;
●只允許經過適當訓練并獲得授權的人員對物質進行處理;
●在清潔和養護工作中,在打開和進入系統前,使用諸如吹洗和洗滌等專門程序;
●在純化或清潔和養護過程中,如發生事故并產生廢物,則使用程序性和/或控制性技術將其散發和暴露量降至最低;
●物質處理程序應完善地制成文件,并由現場操作人員嚴格監管
●如無法滿足上述列出的任一條件,中間體也只能以全卷宗的形式進行注冊。
為了更有效的確保“嚴格可控條件”,ECHA已經要求在提交中間體卷宗的同時,附上經歐盟進口商簽字的嚴格可控自我聲明。自2010年中間體指南文件更新后,除提及的嚴格可控自我聲明外,還需要一份由中間體生產商及進口商共同填寫完整的風險管理措施文件,旨在描述中間體各生命周期是否在嚴格可控條件下操作。
根據ECHA卷宗評估的文件,僅具有中間體用途的物質,不會被列入CoRAP(滾動條計劃),因此,對歐盟各成員國及ECHA而言,中間體物質及卷宗的主要評估內容集中在用途描述及風險管理控制文件。歐盟各成員國主管當局會實地走訪中間體使用商,并要求出具風險管理控制文件。一旦主管當局認為不滿足嚴格可控條件,會要求注冊者更新注冊卷宗。否則,進口商的中間體用途將被視為非法用途,進口商也被視為違法生產,將受到懲罰。
很多情況下,一種物質除了中間體用途外,可能還存在著非中間體用途,這種情況下,企業該如何應對歐盟的REACH注冊?以下將以具體的案例形式給企業提供參考。企業X每年生產2300噸物質A,其中1700噸作為嚴格可控中間體,另外600噸非中間體用途。由于中間體的數據要求更低,因此非中間體用途的量就決定了該物質完成注冊所需要的數據要求,這意味著物質A只要注冊100-1000t/a這個噸位即可滿足數據需求。因此,企業在提交注冊卷宗的時候,選擇的噸位類型為100-1000t/y,另外,必須特別注明嚴格可控中間體注冊的噸位為1700t/y,并附上進口商的聲明文件。在支付注冊行政費用的時候,必須分別支付中間體的行政費和常規用途100-1000t/a的行政費。
嚴格可控中間體享有的數據費和行政費減免政策同時適用于分階段物質及非分階段物質(新物質)。但是需要特別注意的是,新物質及沒有完成預注冊的分階段物質,在正式注冊前,需要向ECHA提交查詢。盡管中間體注冊無需提供譜圖,但是出于查詢目的,必須提供物質的定性定量譜圖。無機物:XRD, IR作為定性測試,滴定,ICP-AES, XRF等選擇合適的檢測手段作為定量測試;有機物:UV, IR, H-NMR, C-NMR,MS作為定性測試,HPLC或GC作為定量測試。
特別提醒廣大企業的是,ECHA已經于9月14日開始正式對中間體進行大規模的審查工作,主要對中間體注冊卷宗用途描述符進行篩選,一旦系統認定系統描述符的填寫有悖于中間體定義及嚴格可控條件,該注冊人將會收到ECHA的郵件,要求在三個月內更新注冊卷宗。本次篩選僅僅是對中間體注冊卷宗初步的審核,后續,ECHA及成員國對中間體卷宗的評估勢必越來越嚴苛,包括要求企業提供嚴格可控的具體措施文件以及采取現場走訪的形式判斷企業是否符合嚴格可控條件。因此,國內企業如果打算以嚴格可控中間體形式進行提交,請務必與歐盟進口商,尤其是中間體使用者聯系并索取相關的聲明文件,以便降低相應的法規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