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中國環境保護部發出通知,按照環保部與商務部(原外經貿部)、海關總署聯合發布的《化學品首次進口及有毒化學品進出口環境管理規定》、《關于加強有毒化學品進出口環境管理登記工作的通知》(環辦[2009]113號)及《關于進一步加強貿易經營企業進口有毒化學品環境管理的通知》(環辦函[2010]1453號)的相關規定,安徽八一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等35家單位向其提交的有毒化學品進(出)口環境管理放行通知單申請表及相關材料符合有關要求。
為體現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接受公眾監督,環保部將2012年第10批進(出)口環境管理放行通知單申請審查情況在政府網站上公示。公示期間,接受公眾來電、來信、來訪,對所反映的問題進行調查、核實和處理。
公示時間:2012年4月13日至17日
公示期間設立如下舉報電話和信箱:
電話:010-66556259 66556286
傳真:010-66556287
通訊地址:北京西城區西直門內南小街115號
郵編:100035
電子郵箱:chem@mep.gov.cn
《2012年第10批有毒化學品出口環境管理放行通知單申請審查明細表》涉及三氧化二砷、二氯甲烷、四氯乙烯、三氯乙烯、4,4’-二氨基二苯基甲烷、二硫化碳、4,4’-二氨基-3,3’-二氯二苯基甲烷等15種有毒化學品;《2012年第10批有毒化學品進口環境管理放行通知單申請審查明細表 》涉及1,2-,二氯乙烷(ISO)、丙烯腈、二丁基氧化錫、氧化亞金(I)鉀、壬基三氯甲烷等10種有毒化學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