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中國向世界貿易組織(WTO)技術性貿易壁壘委員會發布G/TBT/N/CHN/891號通報,更新中國國家標準《化學試劑 包裝及標志》新標準號為GB 15346—201X。
標準第5、6、7、8、9、10章為強制性,其余為推薦性的。強制內容為化學試劑包裝材料的技術要求、產品包裝的基本要求、包裝及標志的技術要求、包裝驗收。
GB 15346-201X代替GB 15346-1994《化學試劑 包裝及標志》,與GB 15346-1994相比主要變化如下:
——取消了瓦楞紙板的圖形(1994年版的3.6、3.7);
——增加危險化學品和一般化學試劑的分類規定(1994年版第4章,本版的第4章);
——修改了玻璃瓶的檢驗方法(1994年版的5.1.1、5.1.2,本版的附錄A、附錄B);
——修改了普通木箱箱板木版的數量 (1994版年的5.5,本版的5.5);
——修改了瓦楞紙箱的技術要求(1994年版的5.6,本版的5.6);
——修改了產品包裝的環境要求(1994年版的6.3 ,本版的6.3);
——增加了包裝單位的種類(1994年版的7.2,本版的7.1.2);
——修改了包裝固體產品的預留容量(1994年版的7.3.1,本版的7.1.3);
——增加外包裝容器內應放安全技術說明書的規定(1994年版的7.5.1,本版的7.3.1);
——增加許可證產品要求的“質量安全”標志(本版的9.3);
——修改了產品包裝計量的公差范圍 (1994年版的10.1.1,本版的10.1.1)。
擬批準時間為WTO秘書處分發后90天并在此期間接受公眾意見提議,擬于獲批準后60天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