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韓國就業和勞動部發布了職業安全衛生法修訂案實施細則的草案。職業安全衛生法修正案于2019年1月15日通過,將于2020年1月16日實施。除了該實施細則外,韓國預計還將發布另外72份指南文件和標準,其中有關MSDS的更新的規定將于2021年1月16日生效。
此次實施細則草案主要與雇主對工人和分包商的保護責任相關。
主要內容包括:
- 全職雇員超過500人的制造商強制實施安全健康計劃;
- 為防止由于長期接觸化學物質(包括電鍍)而導致的職業病,嚴格禁止一些工作的分包;
- 政府有權中止已經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事故的作業;
- 此外,一些分包工作必須取得許可,包括對含有濃度1%或以上濃硫酸,氫氟酸,硝酸或鹽酸的設施/設備的改建,改裝及拆除。
按照實施細則草案的要求,若物質的年生產/進口量低于100kg,且用于研究目的,那么該物質可以豁免提交MSDS。目前,實施細則草案正向公眾征求意見,公眾可于2019年6月3日前提交意見及建議。
由于該實施細則草案細節并不清晰,業界專家表示政府必須提供更多細節,包1、對被認為是重大的并將可能導致政府發布中止令的事故或潛在事故類型給出定義。2、很多事故發生后,政府可以要求責令改正而不需要中止令。3、關于分包商更改含有1%或更高濃度酸的設備需要獲得許可的要求,這一項要求涉及了太多的生產活動等。
對此,韓國就業和勞動部已經在新聞聲明中回應了業界擔憂的問題。韓國就業和勞動部表示,只有在確定危險迫在眉睫并且會造成重大事故,或發生火災,爆炸或危險化學品泄漏的情況下,政府才會發布中止令。另由于工廠有很多危險因素,在實施細則草案中很難列出所有可能的標準,但是政府將會適時發布更加詳盡的指南文件。
韓國就業和勞動部認為分包工程場所變更(涉及酸類)的需要審批的要求非常合理。該部門表示,該項規則是十分必要的,用于保護接觸酸類物質的工人免于危險作業。特別是,這些物質已經被認為是導致很多工業事故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