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委員會正在準備一項修正案,將新的內分泌干擾危險類別納入CLP法規。在CLP法規中引入新的危害類別的修訂法案生效后1年內,歐盟委員會應要求ECHA評估審查間苯二酚是否符合內分泌干擾危險類別并確定是否將其為高度關注物質(SVHC)。
前因后果
2020年2月,法國向歐洲化學品管理局提交文件,將間苯二酚(CAS No 108-46-3)確定為高度關注物質(SVHC),因其具有干擾內分泌的特性,可能對人體健康產生嚴重影響。
2020年6月,歐盟成員國委員會(MSC)大多數成員認為,由于間苯二酚的甲狀腺干擾特性對人類健康造成嚴重影響,應將其確定為高度關注物質的,但MSC并未達成一致意見。8名成員棄權,3名成員認為,沒有足夠的科學證據表明可能對人類健康產生嚴重影響。此外,兩名棄權的成員表示,在一些研究中,間苯二酚的使用并未導致不良影響,而且人體案例研究中的特定暴露條件阻礙明確得出間苯二酚是否應列為SVHC的結論。
2020年7月, MSC的意見被提交給歐盟委員會,要求將間苯二酚確定為SVHC。委員會與MSC多數成員一致認為,醫學病例報告證明,長期使用含有高濃度間苯二酚的軟膏治療潰瘍或未受損皮膚會導致患者甲狀腺功能減退,這種情況在停止接觸后是可逆的。雖然這些結果大多依據潰瘍皮膚暴露,但在監測環境中,它們與危險特性高度相關,提供了直接信息——即間苯二酚對人體造成嚴重不良影響。
委員會認為,如少數意見所述,在兩代生殖毒性研究中發現的不一致結果,以及在可靠的動物研究中發現的真皮暴露或通過灌胃給藥間苯二酚的影響,并不能否定其他研究中關于嚴重影響的現有證據。對通過飲用水接觸的動物進行的體內研究導致甲狀腺組織病理學變化和甲狀腺激素循環水平的變化,因此提供了間苯二酚影響甲狀腺功能調節的證據,從而導致人類甲狀腺功能減退。
委員會同意大多數MSC成員的觀點,即間苯二酚的甲狀腺作用方式和觀察到的不良反應之間的生物合理性很強,間苯二酚符合世界衛生組織/國際化學品安全計劃(WHO/IPCS)對內分泌干擾物的定義。
間苯二酚
間苯二酚(CAS 108-46-3),又名1,3-苯二酚, 是一種重要的精細化工原料。間苯二酚易發生加氫、鹵化、胺化、酰化、偶合、烷基化、硝化和磺化等反應,使得其在農業、染料、涂料、醫藥、塑料、橡膠等領域具有廣泛的應用。
間苯二酚是一種基本有機化工中間體,廣泛應用于農藥和醫藥的合成。在醫藥上,間苯二酚具有殺菌作用,還可以用來制取腸道消毒劑、皮膚病藥物。在農業上,間苯二酚制取農用薄膜及殺蟲劑、除草劑等。在染料上,間苯二酚可用來合成熒光染料、酸性曙紅,還是一種常用化妝品染發劑。在膠粘劑上, 間苯二酚用來生產間苯二酚一甲醛樹脂、特種熱固木材膠粘劑。
來源:Comitology Register (europa.eu)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