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長江保護法》于2021年3月1日起生效施行,規定了長江流域禁止水上運輸劇毒化學品和國家規定禁止通過內河運輸的其他危險化學品。上海港地處長江入海口,上海外高橋水域更是監管長江流域禁運危險化學品的前沿陣地。該法實施一年多來,上海海事局深耕法律條文,整合執法資源,在數量龐大的危險貨物中精準篩查、攔截、查處長江禁運危險化學品,為長江大保護持續貢獻海事力量。
今年年初以來,受海運業一箱難求和疫情反復的雙重影響,上海港部分航運公司因缺乏對長江禁運品的判斷能力,拒絕承運含有禁運成份的化工品混合物進出港口,導致多家化工品企業進出口受阻,企業生產經營遭受重創。了解到相關情況后,上海海事局創新工作舉措,推出非長江禁運危險品“白名單”公示服務,既精準落實長江大保護要求,又保障非危險貨物安全出運和化工企業正常生產。
一、加強政府信息公開, 及時回應企業關切
深化劇毒品判斷技術研究,聽取化工品專家意見建議,通過上海海事局網站及時發布《關于明確進出外高橋水域船載危險貨物混合物組分申報要求的說明》(以下簡稱“說明”),進一步明確長江上海段船載危險貨物混合物的禁運屬性判斷標準,幫助化工品出運企業和港航單位判別長江禁運品屬性。同時,通過微信公眾號、云端授課、送教育上門等方式加強《長江保護法》等法律宣貫,線上線下溝通答疑,解決企業政策疑問。
二、加強政策落實指引,幫助企業紓困解難
部分化工企業反映,一些航運公司強制要求企業在委托運輸時向航運公司披露該化工品的全組分配方信息。由于產品組分配方屬于企業商業秘密,時值上海新冠疫情封控特殊時期,企業產品進出口海運面臨著“商業秘密披露”及“無法正常訂艙運輸”的極大困境。對此,上海海事局積極與相關化工企業溝通協商,針對企業關注的焦點問題多次進行線上探討,對《說明》進行了細化和修訂,進一步明確產品組分披露要求、禁運危害指標、技術資料修訂要求及海事申報流程等事項,有效保障非禁運化工品的順暢運輸和企業正常生產。
三、實施“白名單”制度,收錄非長江禁運品混合物名單
推出船載危險貨物混合物禁運屬性預先核對公示服務,企業可預先向上海海事局提供擬出口的含有禁運成份的混合物技術資料,海事執法人員對其技術數據甄別后,對不屬于禁運范疇的貨物,以“白名單”方式在上海海事局網站予以公示。
目前,上海海事局已收到三十余家化工企業來電來郵咨詢,對其中巴斯夫(中國)、揚子石化巴斯夫、雅富頓、路博潤等四家企業完成了“白名單”公示服務。
下一步,上海海事局將繼續認真落實交通運輸業助企紓困扶持政策,加強與企業在長江禁運品把控方面的交流溝通,跟蹤評估公示服務的實施效果,在堅持嚴格落實法律法規的原則下,充分尊重企業的合理需求,著力解決企業痛點堵點難點問題,持續做好轄區船載危險貨物運輸保通保暢保安全工作。
相關推薦:
我們的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