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新污染物治理行動方案》, 這無疑是化工行業的一個重磅炸彈。行動方案提出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的生產和使用是新污染物的主要來源,所以要完善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環境風險管理法規制度體系,并明顯提升新污染物治理能力。《新污染物治理行動方案》會產生哪些深遠影響, 企業有即將面臨怎樣的挑戰呢?
總體目標
到2025年,我國要完成高關注、高產(用)量的化學物質環境風險篩查,完成一批化學物質環境風險評估;動態發布重點管控新污染物清單;對重點管控新污染物實施禁止、限制、限排等環境風險管控措施。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環境風險管理法規制度體系和管理機制逐步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能力明顯增強。
六大舉措
一.加強法律法規制度和技術標準體系建設
研究制定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環境風險管理條例。建立健全化學物質環境信息調查、環境調查監測、環境風險評估、環境風險管控和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登記、有毒化學品進出口環境管理等制度。
建立化學物質環境風險評估與管控技術標準體系,制定修訂化學物質環境風險評估、經濟社會影響分析、危害特性測試方法等標準。
長期以來我國的化學品環境管理都是圍繞新化學物質和限制進出口有毒化學品展開的,正在制定的《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環境風險管理條例》將彌補現有化學物質監管上的不足。
二.開展調查監測,評估新污染物環境風險狀況
2022年年底前,印發第一批化學物質環境風險優先評估計劃;
2022年發布首批重點管控新污染物清單;
2023年年底前,完成首輪化學物質基本信息調查和首批環境風險優先評估化學物質詳細信息調查。
2025年年底前,初步建立新污染物環境調查監測體系;
企業需要密切關注列入第一批化學物質環境風險優先評估計劃的物質清單,以及重點管控新污染物清單,并同時準備應對2023年前的首輪化學物質基本信息調查。
三.嚴格源頭管控,防范新污染物產生
加強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登記監督,建立健全新化學物質登記測試數據質量監管機制,將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事項納入環境執法年度工作計劃,加大對違法企業的處罰力度。
嚴格實施淘汰或限用措施。對重點管控新污染物、《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內淘汰類的化學品等以及《中國嚴格限制的有毒化學品名錄》上化學品采取淘汰或限制措施。
加強產品中重點管控新污染物含量控制。對采取含量控制的重點管控新污染物,將含量控制要求納入玩具、學生用品等相關產品的強制性國家標準并嚴格監督落實,減少產品消費過程中造成的新污染物環境排放。將重點管控新污染物限值和禁用要求納入環境標志產品和綠色產品標準、認證、標識體系。在重要消費品環境標志認證中,對重點管控新污染物進行標識或提示。
重點管控新污染物上的物質將如過街老鼠,人人喊打,其淘汰和限制將成為必然。新化學物質的監管也必然上一個新臺階。
四.強化過程控制,減少新污染物排放
對使用有毒有害化學物質進行生產或者在生產過程中排放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的企業依法實施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全面推進清潔生產改造;企業應采取便于公眾知曉的方式公布使用有毒有害原料的情況以及排放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的名稱、濃度和數量等相關信息。
規范抗生素類藥品使用管理。研究抗菌藥物環境危害性評估制度,在獸用抗菌藥注冊登記環節對新品種開展抗菌藥物環境危害性評估。
健全農藥登記后環境風險監測和再評價機制。嚴格管控具有環境持久性、生物累積性等特性的高毒高風險農藥及助劑。2025年年底前,完成一批高毒高風險農藥品種再評價。持續開展農藥減量增效行動,鼓勵發展高效低風險農藥,穩步推進高毒高風險農藥淘汰和替代。鼓勵使用便于回收的大容量包裝物,加強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處理。
新的行動方案不僅涵蓋了工業化學品,也將抗生素藥品及農藥納入了范圍。
五.深化末端治理,加強新污染物多環境介質協同治理
加強有毒有害大氣污染物、水污染物環境治理,制定相關污染控制技術規范。排放重點管控新污染物的企事業單位應采取污染控制措施,達到相關污染物排放標準及環境質量目標要求。
嚴格落實廢藥品、廢農藥以及抗生素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母液、廢反應基和廢培養基等廢物的收集利用處置要求。
在長江、黃河等流域和重點飲用水區域和部分產業開展新污染物治理試點工程
六.加大科技支撐力度和基礎能力建設。
加強新污染物治理科技攻關,開展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環境風險評估與管控關鍵技術研究;加強新污染物相關新理論和新技術等研究,提升創新能力;加強抗生素、微塑料等生態環境危害機理研究。
加強國家和地方新污染物治理的監督、執法和監測能力建設。加強國家和區域(流域、海域)化學物質環境風險評估和新污染物環境監測技術支撐保障能力。建設國家化學物質環境風險管理信息系統,構建化學物質計算毒理與暴露預測平臺。培育一批符合良好實驗室規范的化學物質危害測試實驗室。
專家點評
說了這么多,這個行動方案將對企業在未來產生哪些實質性的影響呢? 瑞旭集團的專家根據多年的化學品管理經驗,總結了該方案的六大主要影響:
1. 重點行業的企業需要提供生產使用的化學物質的品種、數量、用途等信息,如果產品列入環境風險優先評估計劃,需要提供危害特性,環境排放數量等信息,如果缺乏特定的危害特性數據,可能需要補充數據。
2. 企業的產品如果列入優先控制化學品名錄或重點管控新污染物名錄,將面臨一品一策的管控措施,可能面臨被禁止、限制、限排等風險管控措施。
3. 將對新化學物質加強登記監督,如果企業的產品屬于或含有新化學物質沒有及時登記,處罰力度將加強。
4. 通過修訂《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來禁止和限制重點管控新污染物的生產,加工使用和進出口,如果屬于淘汰類的產品,未按期淘汰,直接停止產品登記或生產許可核發;通過進(出)口貨物目錄來管控禁止進出口的化學品;通過《中國嚴格限制的有毒化學品名錄》來管控嚴格限制用途的化學品。
5. 重點管控新污染物限值和禁用要求納入消費品環境標志產品標準,認證和標識,對玩具,學生用品中的重點管控新污染物采取限值控制。這就意味著消費品行業也納入了管控。
6. PBT、vPvB類農藥及助劑將面臨逐步被淘汰和替代,鼓勵發展高效低風險農藥。
企業應及時跟蹤相關名錄,指南和新法規的進展,根據實際情況,對重點管控新污染物進行重點管理,最終逐步淘汰這類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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