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上海出入境檢疫檢驗局(CIQ)發布《上海檢驗檢疫局進口化妝品樣品檢驗、檢疫、監管實施細則(試行)》,彌補了《進出口化妝品檢驗檢疫監督管理辦法》(總局令第143號)中未能詳細解釋進口化妝品樣品的入境報檢要求。該要求從2012年7月1日起生效。
“化妝品樣品”指的是企業為了自身產品上市、開發檢測及產品展示、營銷等原因而進口的,不向普通消費者銷售或使用的化妝品。《報檢須知》定義了6類進口化妝品樣品:
●官方檢測用樣品
●企業內部研發、檢測非試用樣品
●目標人群測試用樣品
●市場前期營銷策劃用樣品
●企業內部使用樣品
●其他
盡管進口化妝品樣品無需向中國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SFDA)進行登記,進口化妝品樣品的企業仍需要按照不同的產品分類向CIQ提交相應的報檢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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