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5日,國家藥監局發布關于調整疫情期間進口化妝品相關證明性文件提交形式的通告。受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影響,進口化妝品在申報注冊和辦理備案時,申請人無法提交產品在生產國(地區)或原產國(地區)生產和銷售的證明文件、化妝品企業良好生產規范證明文件等原件。經研究,現將有關事宜通告如下: |
國家藥監局發布關于調整疫情期間進口化妝品相關證明性文件提交形式的通告
來源 瑞旭集團
作者 瑞旭集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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