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共發布2次化妝品抽檢公告,其中71批次化妝品不合格,14批次化妝品檢出禁用原料;安徽省抽檢20批次化妝品,全部符合規定;江西省抽檢化妝品,3批次化妝品不合格;江西省停止銷售6批次不合格染發產品。
1. 國家藥監局關于71批次不合格化妝品的通告(2022年第6號)
在2021年國家化妝品監督抽檢工作中,經江西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等單位檢驗,標示為廣州市邦妮精細化工有限公司生產的BONYHAiR染發霜(棕色)等71批次化妝品不合格,主要問題為標簽標識與批件不一致、檢出批件及標簽未標識的染發劑、未檢出批件及標簽標識的染發劑、染發劑苯基甲基吡唑啉酮使用量超出限值、防腐劑甲基氯異噻唑啉酮和甲基異噻唑啉酮與氯化鎂及硝酸鎂的混合物(甲基氯異噻唑啉酮:甲基異噻唑啉酮為3:1)使用量超過限值。其中48批次不合格化妝品標示的化妝品注冊人/備案人、受托生產企業否認生產上述產品。
根據《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化妝品生產經營監督管理辦法》,國家藥監局要求廣東、浙江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對上述71批次不合格化妝品涉及的注冊人、備案人、受托生產企業依法立案調查,責令相關企業立即依法采取風險控制措施并開展自查整改;各省(區、市)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責令相關化妝品經營者立即停止經營上述化妝品,依法調查其進貨查驗記錄等情況,對違法產品進行追根溯源;發現違法行為的,依法嚴肅查處;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機關。
2. 國家藥監局關于14批次化妝品檢出禁用原料的通告(2022年第7號)
在2021年國家化妝品監督抽檢工作中,經江蘇省食品藥品監督檢驗研究院等單位檢驗,標示為生產企業江蘇嬌顏芭比化妝品有限公司、品牌運營商童泰生物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生產的童泰七草修護霜等14批次化妝品,檢出《化妝品安全技術規范(2015年版)》中規定的禁用原料,氯倍他索丙酸酯、咪康唑、地索奈德、甲硝唑、氯霉素、林可霉素、克林霉素、環丙沙星、西替利嗪、鄰氨基苯酚。其中9批次標示的化妝品注冊人/備案人、受托生產企業否認生產上述產品。
根據《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化妝品生產經營監督管理辦法》,國家藥監局要求廣東、湖南、江蘇、福建、安徽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對上述14批次不合格化妝品涉及的注冊人、備案人、受托生產企業依法立案調查,責令相關企業立即依法采取風險控制措施并開展自查整改;各省(區、市)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責令相關化妝品經營者立即停止經營上述化妝品,依法調查其進貨查驗記錄等情況,對違法產品進行追根溯源;發現違法行為的,依法嚴肅查處;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機關。
3. 安徽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化妝品質量公告-全部符合規定
為了加強化妝品質量監督管理,保障公眾化妝品使用安全,根據安徽省化妝品抽驗計劃,對化妝品生產經營企業和使用單位進行了質量抽驗。本期抽驗信息共涉及10個抽樣單位,19個化妝品生產企業的20批次產品,檢驗結果全部符合規定。
4. 江西省藥品監督管理局2022年第1期化妝品監督抽檢信息公告-不合格樣品3批次
為加強化妝品產品質量監督管理,保障化妝品產品使用安全有效,江西省藥品監督管理局按照2021年度全省化妝品監督抽檢工作方案,持續對全省化妝品生產、流通環節實施了監督抽樣檢驗。本期對已核實的3批次不合格化妝品進行公告。該3批次產品均為染發產品,不符合規范項目為染發劑原料使用超過限值。
5. 江西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停止銷售景紅達染發膏(紅色)等6批次產品的通告
在2021年江西省化妝品監督抽檢中,發現標示名稱為景紅達染發膏(紅色)等6批次產品不合格,該6批次產品均為染發產品。廣州市花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廣州市白云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核查:涉及的3家企業均否認生產過相關產品。其中廣州市景紅達精細化工有限公司已連續3年否認生產過在我省市場監督抽樣中發現的15批次問題染發類產品。
具體產品信息可參見地方局發布的公告原文:
- 國家藥監局關于71批次不合格化妝品的通告(2022年第6號)
- 國家藥監局關于14批次化妝品檢出禁用原料的通告(2022年第7號)
- 安徽省化妝品質量公告(2022年第1期)
- 江西省藥品監督管理局2022年第1期化妝品監督抽檢信息公告
- 江西藥監局關于停止銷售景紅達染發膏(紅色)等6批次產品的通告(2022年第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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