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4日,歐盟委員會發布(EU) 2017/2228號條例,消費者安全科學委員會經評估,確認化妝品中花生油的最大濃度為0.5ppm(以花生蛋白計)、水解小麥蛋白的水解產物中肽的最大分子量平均值3.5kDa是安全的,對化妝品法規(EC) No 1223/2009附件III進行了修訂。該條例于歐盟官方公報發布后20天生效,且在2018年9月25日之后上市的化妝品必須符合該條例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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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4日,歐盟委員會發布(EU) 2017/2228號條例,消費者安全科學委員會經評估,確認化妝品中花生油的最大濃度為0.5ppm(以花生蛋白計)、水解小麥蛋白的水解產物中肽的最大分子量平均值3.5kDa是安全的,對化妝品法規(EC) No 1223/2009附件III進行了修訂。該條例于歐盟官方公報發布后20天生效,且在2018年9月25日之后上市的化妝品必須符合該條例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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