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食品藥品監督局化妝品監管處處長鄭菊香現場解讀
近日,北京食藥監局對樂蜂網倉庫進行檢查時,發現有大量進口面膜產品存在“進口化妝品衛生許可標簽不規范”的情況。隨著我國電子商務發展正在進入密集創新和快速擴張的新階段,化妝品網絡零售市場已經成為新的主導市場。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CFDA)和地方藥監局推出一系列管理政策,對化妝品的功效宣稱及時下熱門的網購方式均增加了監管內容,確保網購化妝品的安全性。去年11月CFDA發布《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征求意見稿)》;今年1月,廣東省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發布《廣東省化妝品安全條例》(送審稿)。新出臺的這些化妝品法規均對網絡化妝品交易第三方平臺作出嚴格要求。
比較舊版《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征求意見稿)》新版新增加許多新內容:
- 網絡交易第三方平臺推行實名登記
- 進貨查驗和銷售記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 明確指出企業主體責任原則、行業自律原則、社會監督、3大基本原則
- 化妝品注冊證和生產許可證有效期5年
- 違法生產行為最高罰款額高至10倍貨值
特別值得一提的是,新規明確指出(1)網絡第三方平臺若未盡到相關義務,使消費者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應當與入網化妝品生產經營者承擔連帶責任。由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處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款。(2)消費者通過網絡第三方平臺購買化妝品,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生產經營者要求賠償。第三方平臺不能提供生產經營者的真實名稱、地址和有效聯系方式的,由第三方平臺賠償。賠償后,有權向生產經營者追償。
在這樣日趨嚴苛的新規下,化妝品相關企業如何應對,網絡化妝品到底如何才能合規?針對網售化妝品監管新規, 2015年6月10日在上海舉辦的首屆亞太化妝品法規峰會(SCRA 2015)特邀浙江省食品藥品監督局化妝品監管處處長鄭菊香對“如何監管中國網絡化妝品市場”進行專題講解,對網絡化妝品監管趨勢進行分析和指導,屆時歡迎您的蒞臨。
HOT!第一屆亞太化妝品法規峰會2015 (6.10;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