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委員會于2022年11月30日發布新條例 (EU) 2022/2340,修訂了歐洲議會和理事會第1925/2006號條例的附件Ⅲ,將含(-)表沒食子兒茶素-3-沒食子酸酯(EGCG)的綠茶提取物納入限制物質列表。新條例已于2022年12月21日生效,不符合新規要求的相關產品自2023年6月21起將被限制銷售。
1. 什么是(-)- epigallocatechin-3-gallate (EGCG)
未經發酵的綠茶中含有黃烷醇,通常稱為兒茶素,而兒茶素中最關鍵的成分—(-)表沒食子兒茶素-3-沒食子酸酯(EGCG),是茶多酚生物活性的主要成分,也是綠茶提取物中被研究最多的一個。目前,兒茶素在歐美國家已經作為常見配料使用于膳食補充劑,EGCG也因其調解血脂、抗炎、抗氧化等功效得到各大廠商的推崇。
(EGCG的化學結構式)
2. 為什么將含EGCG的綠茶提取物納入限制物質列表
早在2015年,挪威、瑞典和丹麥便已經因攝入兒茶素(尤其是綠茶提取物中所含的EGCG)可能具有潛在風險,向歐盟提出將其納入 (EC) No 1925/2006附件III(該附件所列物質均為食品中禁止使用、限制使用,或需經歐盟審查的物質)。基于此,歐盟要求歐洲食品安全局(EFSA)就綠茶兒茶素進行安全性評估。
2018年3月,EFSA發布《綠茶兒茶素的安全性科學意見》 (EFSA ANS Panel, Younes M, Aggett P, et al. Scientific opinion on the safety of green tea catechins),該意見指出,若每日EGCG攝入量大于等于800mg,會引起血清轉氨酶升高,造成肝損傷,即使每日攝入量小于800mg,也不應排除對人體產生危害的可能。
值得注意的是,受到品種、種植環境、制備工藝、加工條件等因素的影響,EGCG含量在傳統綠茶浸泡液、溶解茶飲料和含有濃縮綠茶提取物的膳食補充劑等食品中差異較大,而且EGCG含量與肝臟參數異常間的劑量反應關系數據有限,相關肝毒性機制尚不明確……鑒于以上諸多不確定因素,EFSA無法敲定綠茶兒茶素的安全膳食攝入量。最終,歐盟委員會決定將含有EGCG的綠茶提取物納入 (EC) No 1925/2006的附件Ⅲ進行管理。附件Ⅲ修訂信息如下:
(1)附件Ⅲ B部分“限制物質列表”新增以下內容:
限制物質 | 使用條件 | 附加要求 |
含有(-)表沒食子兒茶素-3-沒食子酸酯的綠茶提取物(*) | 每日攝入食品中的(-)表沒食子兒茶素-3-沒食子酸酯應少于800毫克 | 1) 標簽應標注該食品的每日最大食用份數,并警示每日的(-)表沒食子兒茶素-3-沒食子酸酯食用量不得超過800毫克。 2) 標簽應注明每份食品中(-)表沒食子兒茶素-3-沒食子酸酯的含量 。 3) 該標簽應包含以下警示內容:
|
(2)附件Ⅲ C部分“受審查物質列表”新增以下詞條:
“含有(-)表沒食子兒茶素-3-沒食子酸酯的綠茶提取物”(*)
(*)不包括含有(-)表沒食子兒茶素-3-沒食子酸酯的綠茶水提取物,該提取物在飲料中溶解后的成分與傳統綠茶浸泡液相當。
3. 結語
(EU) 2022/2340中明確:在本條例生效前合法投放市場的含綠茶提取物的食品,若不符合本條例要求,自2023年6月21起,不得繼續在市銷售。
(來源:Official Journal of the European Union)
如前文所述,新條例已于2022年12月21日生效,相關公司應及時調整相應產品標簽,并增加對弱勢消費者群體的警示聲明,避免不必要的損失。
此外需要說明的是,自綠茶葉中提取的高度純化(含量不低于90%)(-)表沒食子兒茶素-3-沒食子酸酯依然可以正常用于營養強化劑和膳食補充劑中,不受本條例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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