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隨著中日關系的改善,兩國間的貿易往來呈現出良好的發展趨勢。據中國國家統計局的數據,中國從日本進口的商品總額,從2015年的1429億美元,躍升到2018年的1806億美元,漲幅超過25%,平均每年的增長超過8%。在諸多日本進口的商品中,日本進口食品因兩國飲食習慣相同、地理位置相近方便保鮮等優勢,更是占據了重要的 一席之地。對于日本食品進口前的法規合規要求(進口食品合規服務),相信大家都已經有了初步的了解。但是,除了食品本身的合規,進口時所需的一些其他的證明文件也是進口企業不可忽視的問題。因此,瑞旭集團根據以往的客戶咨詢問題和法規對應經驗,整理總結了一些關于產品本身合規之外的常見問題,以幫助進口企業更好地了解和把握進口日本食品時所需的資料文件。
1. 目前,日本福島地區10個都縣的食品是否可以進口?
解答:根據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從日本進口食品農產品檢驗檢疫監管的公告》(總局2011年第44號公告)和《關于調整日本輸華食品農產品檢驗檢疫措施的通知》(國質檢食函〔2011〕411號)的規定,目前,來自日本福島縣、群馬縣、栃木縣、茨城縣、宮城縣、新瀉縣、長野縣、琦玉縣、東京都、千葉縣等共計10個都縣的食品、食用農產品仍“禁止進口”。
2. 日本福島地區以外的其他地區的食品,是否就可以進口了?
解答:來自日本其他地區的滿足海關總署輸華食品目錄的食品、食用農產品,可以進口。其中,蔬菜及其制品、乳及乳制品、水產品及水生動物、茶葉及制品、水果及制品、藥用植物產品,在進口時需出具放射性物質檢測合格證明。
3. 進口時,原產地證明是必須提交的嗎?是否有格式要求?
解答:來自日本福島地區10個都縣以外的其他地區的允許輸華的食品、食用農產品,進口時需提交日本官方出具原產地證明。原產地證明為日本官方機構出具,有格式要求。
4. 進口時,自由銷售證書和衛生證書都需要嗎?是否有格式要求?
解答:進口時,自由銷售證書和衛生證書,至少應提供一種。自由銷售證書和衛生證書無格式要求。
5. 若食品在日本國內運輸時經過福島地區10個都縣,是否可以進口?
解答:日本官方出具的原產地證明中,會記載“原產地”、“產品主要加工原料的產地”、“從生產地區到發貨地和中國目的地的運輸方式及路線”、“加工原料產地到加工工廠的運輸路線”等信息。其中,“原產地”和“產品主要加工原料的產地”若為“禁止進口”的10個都縣,則產品不可進口。若產品、產品加工原料的運輸路線經過“禁止進口”的10個都縣,同樣不允許進口。
6. 目前,日本的和牛肉及乳制品是否已經可以進口了?
解答:根據海關總署 農業農村部公告2019年第200號(關于解除日本口蹄疫禁令的公告),海關總署 農業農村部公告2019年第202號(關于解除日本瘋牛病禁令的公告)和禁止從動物疫病流行國家地區輸入的動物及其產品一覽表(2020年7月27日更新),日本30月齡以下剔骨牛肉和日本乳制品的禁令已經解除,理論上,日本的和牛肉及乳制品已經可以進口。但是,和牛肉等肉制品進口時,除了滿足相應的檢驗檢疫要求之外,和牛肉的境外生產企業還需依法在中國海關總署完成企業注冊。從海關總署官網上的信息可以得知,目前,海關總署還未公布相關的檢驗檢疫要求,進口肉類境外生產企業注冊名單上也沒有日本企業取得注冊。另一方面,乳制品進口時,乳制品的境外生產企業也需依法在中國海關總署完成企業注冊。目前海關總署的進口乳品境外生產企業注冊名單上也沒有日本企業取得注冊。因此,有進口和牛肉和乳制品需求的日本企業,目前可先申請境外生產企業注冊。據瑞旭集團了解,目前已有一些日本生產企業處于“境外生產企業注冊”的階段,待各企業完成注冊后,相信會有許多日本肉制品和乳制品進入到中國市場。
日本進口食品素以“健康干凈、營養均衡、品質保證”等印象,深受中國消費者的喜愛。在中日兩國關系友好發展、貿易商品種類不斷增加的大環境中,日本食品出口中國的前景更是不可估量。企業在進口前應切實理解和把握相關法規的具體要求,提前完成產品合規,確保產品本身符合中國法規的要求。除此之外,還需要提前了解通關時詳細的證明文件要求,提前準備好相關證明文件,以確保順利、快速通關,減少不必要的損失。
※ 以上解答為瑞旭集團根據法規要求和各地海關反饋整理總結而成,僅供參考。實際通關時所需證明文件,可能因各口岸的具體要求而有些許差異。建議企業進口前再次向具體進口口岸或清關公司咨詢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