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25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發布人參、西洋參和靈芝3種保健食品原料目錄及技術要求(征求意見稿),具體信息如下表所示。意見建議反饋截止時間:2022年11月25日。
序號 | 原料名稱 | 每日用量 | 功效 | 技術要求 | 產品劑型 | |||
用量范圍 | 適宜人群 | 不適宜人群 | 注意事項 | |||||
1 | 人參 (人工種植,5年及以下) | 1-3g | 易疲勞者 | 少年兒童、孕婦、乳母;濕熱體質、陰虛體質者 | 不宜與含有藜蘆、五靈脂的中成藥同用。 感冒、舌苔厚膩、易上火者不推薦使用。 長期食用建議根據個人體質酌情減量使用。 | 緩解體力疲勞 | 見原文附件 | 片劑(含片、咀嚼片、口服片)、硬膠囊、軟膠囊、粉劑、口服溶液、顆粒劑,茶劑(不含茶葉) |
免疫力低下者 | 增強免疫力 | |||||||
2 | 西洋參 | 1.5-3g | 易疲勞者 | 少年兒童、孕婦、乳母 濕熱體質、陽虛體質者 | 不宜與含有藜蘆的中成藥同用。 感冒、舌苔厚膩者不推薦使用 | 緩解體力疲勞 | 見原文附件 | 片劑(含片、咀嚼片、口服片)、硬膠囊、軟膠囊、粉劑、口服溶液、顆粒劑,茶劑(不含茶葉) |
免疫力低下者 | 增強免疫力 | |||||||
3 | 靈芝 | 4-6g | 免疫力低下者 | 少年兒童、孕婦、乳母 | / | 增強免疫力 | 見原文附件 | 片劑(含片、咀嚼片、口服片)、硬膠囊、軟膠囊、粉劑、口服溶液、顆粒劑,茶劑(不含茶葉) |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曾于2020年12月后陸續發布了《輔酶Q10等五種保健食品原料目錄》等一系列法規文件,以輔酶Q10、破壁靈芝孢子粉、螺旋藻、魚油或褪黑素為單一原料的保健食品已于2021年6月1日開始執行備案制,但備案僅適用于國產產品。
2021年12月20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發布了《保健食品原料目錄 蛋白質(征求意見稿)》(點擊查看),擬將大豆分離蛋白和乳清蛋白作為含蛋白質的原料納入目錄中。瑞旭集團推測認為,與輔酶Q10等5個原料的備案要求類似,大豆分離蛋白和乳清蛋白,以及本次征求意見的3個原料,可能仍將僅適用于國產產品,而不適用于進口產品。
拓展閱讀:保健食品原料目錄研究專項課題
- 第一批原料目錄研究
以上3種原料均為2017年9月保健食品審評中心發布的“保健食品原料目錄研究專項課題”公開招標項目中列出的原料。 |
保健食品原料研究:包括原料來源、原料質量評價方法、產品質量、劑型、工藝及檢查方法等研究內容,共涉及26個原料:沙棘(油)、人參(紅參)、西洋參、天麻、三七、靈芝、靈芝孢子粉、枸杞子、螺旋藻、銀杏葉(銀杏葉提取物)、紅花、黃芪、石斛、紅景天、魚油、海豹油、鱈魚肝、大蒜油、牛初乳、蜂王漿、植物甾醇(植物甾醇酯)、番茄紅素、輔酶Q10、褪黑素+維生素B6、角鯊烯、肉蓯蓉。(注:已納入保健食品原料目錄的原料標為藍色,征求意見的保健食品原料標為紅色) |
- 第二批原料目錄研究
2018年9月,保健食品審評中心再次發布“保健食品原料目錄研究專項課題”公開招標項目。 |
涉及原料:山楂、黃精、玉竹、阿膠、金銀花、山茱萸、生地、蜂膠、苦丁茶、薏苡仁、五味子、桑葉、鹽藻及提取物、松花粉、DHA及DHA藻油、共軛亞油酸、蛹蟲草(蛹蟲草子實體)、大豆蛋白、乳清蛋白、蠶蛹水解氨基酸、酪蛋白磷酸肽+鈣、益生菌:兩岐雙岐桿菌、長雙岐桿菌、短雙岐桿菌、青春雙岐桿菌、動物雙歧桿菌、嗜酸乳桿菌、植物乳桿菌、羅伊氏乳桿菌、鼠李糖乳桿菌;益生元:異麥芽低聚糖(IMO)、低聚果糖(FOS)、低聚半乳糖(GOS)、低聚木糖(XOS)、低聚乳果糖(LACT)、大豆低聚糖(SOS)、菊粉(Inulin);益生菌+益生元組合。(注:征求意見的保健食品原料標為紅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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