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公布了第一批典型虛假違法廣告案件,共計30個典型案件,其中與食品及保健食品相關的虛假違法廣告共8個。
此次公布的與食品及保健食品相關的虛假違法廣告如下:
1.天津市南開區長奇保健食品銷售中心(馬向榮)發布違法廣告案。
當事人通過宣傳板發布含有“身體多種不適人群的福音,免費調理體驗活動項目:頸椎病、腰椎病、糖尿病、高血壓風濕等問題”等內容的保健食品廣告,該廣告未經審批,宣傳疾病治療功能,違反了《廣告法》第十八條、第四十六的規定。2019年1月,天津市南開區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作出行政處罰,責令停止發布違法廣告,并處罰款15萬元。
2.樂氏同仁(天津)商業運營管理有限公司發布虛假違法廣告案。
當事人通過官網和宣傳手冊發布“玉面紅顏慈禧御用補血養顏珍品”、“御品正陽”等產品虛假違法廣告,違反了《廣告法》第二十八的規定。2019年2月,天津市武清區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作出行政處罰,責令停止發布違法廣告,并處罰款20萬元。
3.上海星宇保健食品有限公司發布違法廣告案。
當事人通過互聯網發布含有“攻克眼疾難關”內容的眼部護理液(消毒產品)廣告,以及發布涉及對尿路感染、腎結石、心血管疾病、子宮肌瘤等病癥具有緩解、治療內容的普通食品廣告,違反了《廣告法》第十七條的規定。2018年10月,上海市嘉定區市場監管局作出行政處罰,責令停止發布違法廣告,并處罰款12萬元。
4.江蘇恩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發布違法廣告案。
當事人通過自設網站發布含有“對溶血栓、降血脂、提高免疫力、整合胃腸道、預防骨質疏松和心腦血管等疾病有明顯的功效”等內容的食品廣告,違反了《廣告法》第十七條的規定。2019年3月,泰州市泰州醫藥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市場監管局作出行政處罰,責令停止發布違法廣告,并處罰款10萬元。
5.浙江紹興上虞興康可喜安醫療器械有限公司發布違法廣告案。
當事人通過廣告板發布含有“抑制癌細胞增長,提高抗癌藥物的治療效果”“溶解血栓,改善血行,抑制血管收縮因子”“降血糖作用,改善疲勞感,手腳麻木等癥狀”等內容的食品廣告,違反了《廣告法》第十七條的規定。2018年11月,紹興市上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作出行政處罰,責令停止發布違法廣告,并處罰款8萬元。
6.四川繼昌酒業有限責任公司發布違法廣告案。
當事人通過官方網站、微信公眾號發布含有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形象、虛假的榮譽稱號以及“強身健體、養生益人”等內容的酒類廣告,違反了《廣告法》第四條、第九條、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八條的規定。2019年1月,綿竹市工商管理和質量監督局作出行政處罰,責令停止發布違法廣告,并處罰款35萬元。
7.威海百合生物技術股份有限公司發布違法廣告案。
當事人通過微信公眾號發布未經審查的含有介紹疾病預防和治療功效等內容的保健食品廣告,違反了《廣告法》第十八條、第四十六條的規定。2019年3月,西昌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作出行政處罰,責令停止發布違法廣告,并處罰款22萬元。
8.寧夏廣播電視臺發布違法廣告案。
當事人在其寧夏影視頻道發布含有“專治男人腎虛的老方子,1400年秘藏獨家發行,30天前列腺疾病統統不見”“ 全國成功治愈不育癥、前列腺疾病患者達3000多萬人”“中華補腎第一藥、皇家太醫院秘傳500年”等內容的保健食品等廣告,且未履行審核責任,違反了《廣告法》第十六條、第十七條、第十八條和第三十四條的規定。2019年2月,寧夏市場監督管理廳作出行政處罰,責令停止發布違法廣告,并處罰款5萬元。
瑞旭觀點:
近年來,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對食品和保健食品的監管持續保持高壓態勢,嚴厲打擊食品和保健食品欺詐、虛假宣傳及違法廣告等違法違規行為。對于食品和保健食品而言,不得宣稱或暗示產品具有預防或治療疾病的作用,食品廣告中不得宣稱或暗示產品具有保健功能。此次涉及的食品和保健食品虛假違法廣告案件被處罰的原因大部分為宣稱或暗示產品具有保健功能、預防或治療疾病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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