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10日,韓國環境研究院發布第2024-4號公告,對《化學物質的分類及標簽規定》進行了修訂,旨在更新和強化有毒化學物質的管理和標識。
對比第2024-3號公告(具體修訂內容可見上周詳解:https://mp.weixin.qq.com/s/QqBPZjaLixzja2SyIuVlGg),本次修訂主要涉及部分有毒化學物質的分類及標識:
1、對唯一編號為“97-1-296”、“2014-1-718”和“2017-1-763”的有毒物質進行了修訂。
“97-1-296”:刪除了危險分類中的“皮膚腐蝕性/刺激性(3.2)”和“嚴重眼部損傷/眼部刺激性(3.3)”,并增加了“皮膚毒性(3.1)、生殖毒性(3.7)、特定靶器官毒性-反復暴露(3.9)”。同時,在象形圖代碼中增加了“GHS08”,在H代碼中刪除了“H315、H319”,增加“H310、H360、H373”。
“2014-1-718”:在危險分類中新增了“致癌性(3.6)、生殖毒性(3.7)、特定靶器官毒性- 反復暴露(3,9)”,在象形圖代碼中增加了“GHS08”,在H代碼中增加了“H350、H360、H372”。
“2017-1-763”:在危險分類中增加了“嚴重眼部損傷/眼部刺激性(3.3)”,在H代碼中增加了“H319”。
2、將唯一編號為“97-1-271”的鉻酸鍶(Strontium chromate)和鉻酸鈉(Sodium chromate)的CAS號分別修訂為7789-06-2和7775-11-3。
3、刪除唯一編號為“2023-1-1147”的乙酸酐 (Acetic anhydride)。
4、在唯一編號為“2023-1-1173”的化學物質之后,新增了39個化學物質,編號從“2023-1-1174”到“2023-1-1212”。
5、對唯一編號為“72”的事故預備物質的危險分類項別從“1、2、1”修訂為“1、2、1B”。
該公告自2024年1月10日起生效。
相關企業必須在2025年1月1日之前,依照上述規定進行相應的更新。本次修訂標志著韓國在化學物質安全管理方面邁出了重要一步,旨在提高公共安全和環境保護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