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10日,韓國環境研究院發布了第2024-3號公告,對《有毒物質的指定公告》進行了修訂,旨在更有效地管理和監控化學物質。
這一修訂主要涉及以下方面的內容:
1、化學物質名稱修改:對唯一編號“97-1-296”、“2014-1-718”、“2017-1-763”的化學物質名稱進行了修改。
2、新增有毒物質:在唯一編號“2023-1-1173”之后新增了多個有毒物質,編號范圍從“2023-1-1174”到“2023-1-1212”。
本公告自發布后的三個月后開始施行。根據修訂后的《有毒物質的指定公告》,被列入其中的物質將:
1、接受危險性評估,以確定其對人類健康和環境的潛在危害。
2、根據其評估結果中的危險性和潛在風險,政府可以制定或修改《化學物質管理法》、《化學物質注冊與評估法案》及《化學物質的分類及標簽規定》等法規,對該物質進行限制或禁止,可能涉及到生產、進口、銷售、儲存和處理等環節。
因此,韓國環境研究院呼吁所有相關企業和個人注意這些變更,并遵循新的規定,以確保遵守國家環境安全標準。政府和環保部門將繼續合作,以實現更可持續的化學物質管理。
上述修訂已在化規通同步更新,有需要的企業可通過下述網址進行免費查詢:https://hgt.jianzaoshiwang.cn/
https://nier.go.kr/NIER/cop/bbs/selectNoLoginBoardList.do?bbsId=BBSMSTR_000000000031&menuNo=13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