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國家藥監局進行化妝品抽檢,45批次化妝品不合格;江西省進行化妝品抽檢,17批次化妝品不合格。
1. 國家藥監局關于45批次不符合規定化妝品的通告(2022年 第56號)
在2022年國家化妝品監督抽檢工作中,經海南省藥品檢驗所等單位檢驗,產品標簽標示為廣州賽絲化妝品有限公司生產的賽絲之秀潤黑露(自然黑)等45批次化妝品(含牙膏,下同)不符合規定(見附件)。根據《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及《化妝品生產經營監督管理辦法》,國家藥監局要求廣東、江蘇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對上述45批次不符合規定化妝品涉及的注冊人、備案人、受托生產企業、境內責任人依法立案調查,責令相關企業立即依法采取風險控制措施并開展自查整改;各省(區、市)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責令相關化妝品經營者立即停止經營上述化妝品,依法調查其進貨查驗記錄等情況,對違法產品進行追根溯源;發現違法行為的,依法嚴肅查處;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機關。
2. 江西省藥品監督管理局2022年第5期化妝品監督抽檢信息公告
江西省藥品監督管理局按照2022年度全省化妝品監督抽檢工作方案,持續對全省化妝品生產、流通環節實施了監督抽樣檢驗。本期對已核實的17批次不合格化妝品進行公告。此次抽檢不合格化妝品均為染發膏,經檢驗檢測中心查驗,均存在不符合規定項目,例如間苯二酚、4-氨基-2-羥基甲苯、4-氨基間甲酚、1-萘酚等物質。其中有五家企業否認不合規染發膏為其企業生產的化妝品。
具體產品信息可參見國家及地方局發布的公告原文:
資訊分享:
2022年11月11日,福建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公開了兩條行政處罰信息:晉江市今日日化有限公司未取得《化妝品生產許可證》,擅自生產化妝品Encaier 寶寶無患子潤膚霜(批號:2020.08.05A)192盒,違反了《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福建省藥監局責令停止生產化妝品,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5倍罰款;詩麗雅化妝品(泉州)有限公司生產銷售的化妝品伊秀鉑金修顏靚麗碧碧霜(批號09A)經檢驗檢出甲氧基肉桂酸乙基己酯,與化妝品備案憑證載明的成分不一致,屬于違反《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第十七條規定的行為,福建省藥監局沒收召回涉案產品,沒收違法所得,并處貨值3倍罰款。
11月15日,在國家化妝品監督抽檢工作中,經廣西壯族自治區食品藥品檢驗所等單位檢驗,標示為廣州御清堂化妝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御清堂尚品蝸牛原液清痘霜等7批次化妝品,檢出《化妝品安全技術規范(2015年版)》中規定的禁用原料。其中,標簽標示生產企業為廣州溫達精細化工有限公司、委托方為廣州彰彩保健化妝品有限公司生產的2批次溫達焗油染發霜(自然黑色),檢出禁用原料的同時,還存在產品成分比對不符合規定的問題。國家藥監局已要求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對上述7批次不符合規定的化妝品涉及的注冊人、備案人、受托生產企業依法立案調查,責令相關企業立即依法采取風險控制措施并自查整改。
本月,浙江省、福建省、安徽省等藥監局分別發布公告,擬取消在2022年6月30日內未按規定提交年度報告,未能證明符合法律法規、強制性國家標準和技術規范情況的國產普通化妝品備案。在公示期內,若未收到異議或經依法審核異議未被采納的,將取消名單中化妝品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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