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傳統媒體廣告監測情況
2023年1月,全市共監測電視、廣播、平面等傳統媒體廣告32萬余條次。電視、廣播、平面廣告監測量分別占比72%、25%和3%。
傳統媒體涉嫌違法廣告量排名前三的商品服務類別分別為:營養食品、沖飲食品和醫療器械。涉嫌違法問題主要集中在營養食品、沖飲食品廣告聲稱具有保健功能和出現醫療、藥品相混淆的用語,直接或者間接地宣傳治療作用,借助宣傳某些成份的作用明示或者暗示該食品的治療作用。醫療器械廣告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斷言或者保證和說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
二、互聯網媒體廣告監測情況
2023年1月,中心共對1800余家互聯網媒體平臺發布的廣告進行了搜索監測,搜索總量為3873萬余條次,其中搜索引擎類媒體占比36%,電商平臺類占比24%,新聞門戶類占比10%,短視頻、論壇等其他類媒體平臺共占比30%。
PC端媒體發布涉嫌違法廣告主要集中在電商平臺和搜索引擎,涉嫌違法問題為醫療(含醫療美容)、教育培訓和特殊化妝品等類別。APP類移動端媒體發布涉嫌違法廣告主要集中在電商平臺和短視頻,涉嫌違法問題為醫療(含醫療美容)、特殊化妝品和房地產等類別。
從涉嫌違法情況來看,互聯網媒體涉嫌違法量排名前五的商品服務類別分別為醫療診療服務、教育培訓、特殊化妝品、醫療美容服務、普通化妝品。其中,搜索類醫療廣告(含醫療美容)的主要涉嫌違法表現為:廣告中涉及了醫療技術、疾病名稱等內容;圖片鏈接、視頻等形式的醫療廣告(含醫療美容)的主要涉嫌違法表現為:未在廣告中標注《醫療廣告審查證明》文號。教育培訓廣告主要涉嫌違法表現為:對培訓效果作出保證性承諾。特殊化妝品、普通化妝品廣告主要涉嫌違法表現為:含有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欺騙、誤導消費者。
北京市廣告與網絡交易監測中心
2023年0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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