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1日,國家藥監局化妝品監管司根據《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等有關規定,經化妝品審評專家委員會審評,月桂酰精氨酸HCl、甲氧基 PEG-23 甲基丙烯酸酯/甘油二異硬脂酸酯甲基丙烯酸酯共聚物、磷酰基寡糖鈣、硬脂醇聚醚-200等4個原料符合有關化妝品新原料的技術審評要求,擬批準其作為化妝品原料使用。
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請于2020年12月10日前將有關意見反饋至huazhuangpinchu@163.com。
附件:
2020年12月1日,國家藥監局化妝品監管司根據《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等有關規定,經化妝品審評專家委員會審評,月桂酰精氨酸HCl、甲氧基 PEG-23 甲基丙烯酸酯/甘油二異硬脂酸酯甲基丙烯酸酯共聚物、磷酰基寡糖鈣、硬脂醇聚醚-200等4個原料符合有關化妝品新原料的技術審評要求,擬批準其作為化妝品原料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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