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中心發布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常見問題解答,瑞旭集團將其進行匯總以供企業參考。本文是第三期——致病菌限量標準,詳情見下。
致病菌限量標準
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預包裝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2021)中提到的“即食食品”和“非即食食品”應如何理解?
答:“即食食品”是提供給消費者,不需要進一步采取抑(殺)菌處理即可直接食用的食品,如薯片、巧克力、山楂糕等。“非即食食品”指需要進一步烹調的食品,如鮮凍畜禽產品等。
2. “大豆分離蛋白”是否屬于《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預包裝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2021)中所涵蓋的“即食豆制品”?
答:GB 29921—2021中的即食豆制品包括非發酵豆制品、發酵豆制品以及大豆蛋白類制品,“大豆分離蛋白”是非即食的豆制品,不屬于本標準中“即食豆制品”范疇。
3.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預包裝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2021)中關于金黃色葡萄球菌檢驗方法的規定刪除了“第一法”“第二法”等表述,在實際檢驗過程中應該如何選擇檢驗方法?
答:刪除第幾法的表述并不影響檢驗方法的選擇,因為檢驗人員可以根據限量要求的具體單位進行判斷。如,限量要求的單位為“CFU/g”時采用平板計數法;限量要求的單位為“0/25g”或“未檢出/25g”時采用定性方法;限量要求的單位為“MPN/g”時采用MPN計數法。
文章來源: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中心